- 正大天晴臨汾陷檢舉信風波 每盒安羅替尼送醫生400元?
- 2020年09月30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一直以來,正大天晴被譽為“首仿之王”。但為了推行“以價換量”,大量中標品種被壓到“地板價”,這意味著藥企幾乎沒有利潤空間。目前,正大天晴正在從仿制轉向創新,自主研發的安羅替尼就是典型代表。
日前,華夏時報報道稱,一封檢舉信張貼在三甲醫院——臨汾市人民醫院的墻上,直接點名該醫院的書記和院長,指出醫院腫瘤科、放療科的醫生收受回扣。檢舉信中稱,目前臨汾市人民醫院使用的鹽酸安羅替尼膠囊(福可維),是正大天晴生產的抗腫瘤藥物,零售價3409元/盒。“醫院的腫瘤科醫生、放療科醫生,竟然拿每盒400的回扣。”
一直以來,正大天晴被譽為“首仿之王”。但為了推行“以價換量”,大量中標品種被壓到“地板價”,這意味著藥企幾乎沒有利潤空間。目前,正大天晴正在從仿制轉向創新,自主研發的安羅替尼就是典型代表。而當一款新藥問世時,銷售人員來拓展醫院、醫生等終端渠道,進行市場開發尤為重要,在此過程中,送回扣已成為業內的潛規則。
此前的9月1日,就有一封舉報信貼在了安徽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墻上。信中稱,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高新區院區的部分科室醫生和正大天晴的醫藥代表存在非正常銷售關系,帶金銷售。而在裁判文書網以“正大天晴”“受賄”為條件搜索,共有12篇文書。比如,原徐州礦務集團總醫院麻醉科主任韓洪濤在2011年至2014年非法收受南京正大天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員張某所送回扣款共計51.33萬元。
多次商業賄賂也讓正大天晴登上主管部門的“黑名單”。2019年3月,江西新余市衛健委取消了正大天晴部分產品的銷售資格,起因是2017年的藥品回扣案件。今年3月份,江西省醫藥采購平臺又發布通知,取消正大天晴醫藥有限公司全省的藥品上網資格,為期兩年。
江西省衛健委1月18日發布的公告顯示,新余市創晟貿易有限公司及其原法人代表吳維民,連云港正大天晴醫藥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饒堯、王武祥,在江西省新余市藥品、醫療器械購銷活動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現將兩家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列入江西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記者嘗試就此事致電正大天晴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電話始終無人接聽。截至發稿日止,記者未能獲得正大天晴方面的回復。
一封檢舉信貼上三甲醫院墻正大天晴被指高額行賄
據華夏時報報道,9月7日,一封檢舉信張貼在三甲醫院——臨汾市人民醫院的墻上,直接點名該醫院的書記和院長,指出醫院腫瘤科、放療科的醫生收受回扣。檢舉信中稱,目前臨汾市人民醫院使用的鹽酸安羅替尼膠囊(福可維),是正大天晴生產的抗腫瘤藥物,零售價3409元/盒。“醫院的腫瘤科醫生、放療科醫生,竟然拿每盒400的回扣。”
檢舉信中不僅列明了回扣的金額,還計算出了2019年至今院內相關醫生的受賄總額。腫瘤科李某受賄賂高達20萬,放療科郝某受賄10萬,王某受賄10萬,張某受賄10萬。該藥物從2018年8月銷售至今,總計開出750盒,今年一季度科室用量138盒,二季度143盒,三季度160盒。
此外,該檢舉信中還“點名”了涉及回扣問題的其他三款正大天晴生產的藥品,分別是治療慢性病毒性肝炎的異甘草酸鎂注射液(天晴甘美)、注射用艾司奧美拉唑(艾速平)、比阿培南(天冊注射液)。
據經濟觀察網報道,檢舉信同時舉報腫瘤科醫生外推病人院外處方,藥店為臨汾國康大藥房,“安羅替尼單從腫瘤科以及放療科產出,從2018年8月開始銷售至今,總計750盒有余,受賄金額高達30萬余”,“今年1季度科室用量138盒、2季度143盒、3季度銷售160盒”。檢舉信還稱,異甘草酸鎂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奧美拉唑(注:應為"注射用艾司奧美拉唑鈉")、比阿培南3款藥也存在收回扣現象,金額分別為一支6元、8元、20元。
9月7日下午,經濟觀察網致電臨汾市人民醫院藥劑科張姓主任,其表示,醫院已經向藥劑科了解過檢舉信所述相關情況,目前正在調查核實。藥劑科張姓主任表示,其醫院沒有采購鹽酸安羅替尼,“醫保要求的就是要持我們醫院的處方,去藥店使用這些藥。我們醫院只是需要給患者提供一些處方,我們醫院不提供藥”。張姓主任還表示,因為醫院本身不采購安羅替尼這個藥,所以安羅替尼跟藥劑科沒有關系;另外3個藥是進醫院的,藥劑科有采購,但使用量不大。醫院已經向藥劑科了解相關情況,“但是信上提到的回扣問題我真的不清楚”。
涉事藥物為正大天晴拳頭產品
據新京報報道,臨汾市人民醫院為一家三甲醫院,編制床位1800張,2019年年門急診量94.1萬人次。根據報道,醫院目前正在對檢舉信提及的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檢舉信中提及的鹽酸安羅替尼為正大天晴旗下重磅品種,該藥是其自主研發的1類新藥,是一種新型小分子多靶點酪氨酸激酶抑制劑,能有效抑制VEGFR、PDGFR、FGFR、c-Kit等激酶,具有抗腫瘤血管生成和抑制腫瘤生長的作用。安羅替尼可同時將VEGFR、FGFR1-4、PDGFRα/β、c-KiT等信號通路阻斷,達到多方位抑制腫瘤血管生成以及促進細胞凋亡等效果。由于該類藥物理論上具有廣譜抗癌效果,也因此成為當前最熱門的腫瘤靶點藥之一。
華夏時報報道稱,安羅替尼在2018年5月獲批上市,用于非小細胞肺癌的三線治療,此后又增加了兩個適應癥,分別為三線治療小細胞肺癌及二線治療軟組織肉瘤。而第四個適應癥——甲狀腺癌預計將在今年獲批。該藥物還有27個臨床試驗正在開展中,包括在肝癌、肺癌等大適應癥中與PD-1、PD-L1的聯用。
上市后5個月,安羅替尼就被迅速納入國家醫保報銷目錄,中標價格為885元(12mg/粒),醫保支付標準為487元,降幅達到45%。進入醫保后,安羅替尼迅速放量,業績亮眼。據中信證券分析,安羅替尼2019年在樣本醫院的銷售額約6.5億元,折算為全國實際銷售額,約25-30億元。
在正大天晴母公司中國生物制藥發布的2020年中報中,雖然沒有披露安羅替尼的具體銷售額,但是其中提到,腫瘤領域上半年實現銷售40.18億元,同比增長56.2%,占總營收的比例提升至31.8%,這主要源于安羅替尼的持續放量拉動。中國生物制藥稱:“腫瘤領域對增長的貢獻已經超過肝病、心血管等原有優勢領域。”
另外三款被舉報的藥物,2019年的銷售額也不小,且呈現增長趨勢。根據中國生物制藥公布的2019年年度業績,天晴甘美注射液的銷售額約人民幣18.04億元,較去年增長約5.5%。艾速平注射液之銷售額約人民幣9.49億元,較去年顯著增長約26.5%。天冊注射液之銷售額約人民幣5.65億元。
以價換量影響業績“首仿之王”意圖轉型
華夏時報稱,一直以來,正大天晴被譽為“首仿之王”,以仿制藥聞名。2020年,正大天晴已有16款仿制藥獲批上市,其中6款為首仿,下半年還有幾十款在計劃上市。所謂首仿是指國內首先仿制生產并上市銷售的仿制藥,往往具有獨特優勢與更大的市場想象空間。但需要指出的是,國家現在推行的帶量采購政策,對仿制藥并不友好,為了推行“以價換量”,大量中標品種被壓到“地板價”,這意味著藥企幾乎沒有利潤空間。
因前兩輪帶量采購降價以及疫情沖擊,正大天晴母公司中國生物制藥的業績受到很大影響。2020年上半年營業額僅同比增長1%,至126.5億元,股東凈利潤則同比下降16.0%至約12.1億元。而在8月進行的第三輪帶量采購中,正大天晴亦有8個品種中標,如阿扎胞苷注射劑、氨基葡萄糖口服常釋劑型、孟魯司特顆粒劑等。仿制藥中標帶量采購后,隨之而來的就是銷售團隊的裁撤或調整,這是因為采購量得到保證且利潤被嚴重壓縮。
目前,正大天晴正在從仿制轉向創新,自主研發的安羅替尼就是典型代表。相比仿制藥,藥企的創新藥有更大的利潤空間。而當一款新藥問世時,銷售人員來拓展醫院、醫生等終端渠道,進行市場開發尤為重要,在此過程中,送回扣已經成為業內的潛規則。
多次牽涉行賄兩上主管部門“黑名單”
新京報報道稱,僅就這次的檢舉信事件來看。9月8日,正大天晴在回復中表示,近日公司及產品聲譽被詆毀和中傷,初步調查系個別競爭對手的惡意行為,意圖混淆視聽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目前公司已經啟動相關司法程序,采用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但綜合各方消息,正大天晴的過往似乎算不上“干凈”,以至于回應顯得說服力不足。
據華夏時報報道,9月1日,有一封舉報信貼在了安徽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墻上。信中稱,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和高新區院區的部分科室醫生和正大天晴的醫藥代表存在非正常銷售關系,帶金銷售。正大天晴在醫院有麻醉相關藥品、腫瘤藥品等,每賣出一盒藥,給處方醫生藥品價格12%左右的現金。舉報信中亦指出,“醫藥代表給醫生定任務,以達到每月高銷售的業績。還以會議的名義給醫生講課費,實際就是為了多賣藥給的回扣。此公司人員為了更多的利潤,還不斷往醫院輸送新的不同種類藥品,而且還是非常規渠道進醫院。”
在裁判文書網以“正大天晴”“受賄”為條件搜索,共有12篇文書。比如,原徐州礦務集團總醫院麻醉科主任韓洪濤,在2011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間,非法收受南京正大天晴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員張某所送回扣款共計人民幣51.33萬元,將其中22.18萬元存入其個人銀行卡,其余29.15萬元用于麻醉科集體分配。
原淮安市第四人民醫院二病區科主任沈懷成,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按月收受連云港正大天晴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谷某為感謝其在科室使用“恩替卡韋”藥品所送的人民幣19050元。
原河南省人民醫院藥學部黨總支書記秦玉花,在2012年至2017年每年春節,在河南省人民醫院自己辦公室收受正大天晴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絡官陳某15000元人民幣,共計3萬元人民幣。后秦玉花將該3萬元用于自己的日常花銷,并為該公司新藥品上市前臨床試驗順利通過國家驗收及公司藥品順利在該醫院使用提供幫助。
一般來說,醫藥賄賂多波及的是受賄方,行賄的藥企銷售人員很少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正大天晴卻多次“惹毛”主管部門。
根據新京報的報道,2017年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原江蘇省揚州市江都人民醫院老年及中毒科主任張鵬、主治醫師朱偉因受賄罪被判刑,正大天晴卷入其中。
判決書顯示,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間,正大天晴江都區銷售主管徐雙龍在揚州市江都人民醫院負責銷售該公司針劑天冊(比阿培南)、甘美(異甘草酸鎂)、止諾(鹽酸帕洛諾司瓊)等藥品工作期間,直接向揚州市江都人民醫院ICU科、老年科、呼吸科等科室主任及醫生行賄。2014年2月至2016年4月,徐雙龍任正大天晴揚州辦事處江都市場部主管,在負責該公司在江都地區針劑天冊(比阿培南)等藥品銷售過程中,直接和指使他人向揚州市江都人民醫院ICU科、老年科、呼吸科等科室主任及醫生行賄。2013年10月至2015年4月,正大天晴揚州辦事處揚州市人醫板塊醫藥代表陳某按藥品使用量和回扣標準給老年科回扣款約五六萬元。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正大天晴江都市場銷售員陳某負責揚州市江都人民醫院老年科比阿培南銷售期間,按藥品使用量和20元/支的回扣標準給老年科回扣。
此事的導致的一大直接后果是,正大天晴上了主管部門的“黑名單”。2019年3月,江西新余市衛健委取消了正大天晴部分產品的銷售資格,起因是2017年的藥品回扣案件。今年3月份,江西省醫藥采購平臺又發布通知,取消正大天晴醫藥有限公司全省的藥品上網資格,為期兩年。
今年1月18日江西省衛健委發布的公告顯示,新余市創晟貿易有限公司及其原法人代表吳維民,連云港正大天晴醫藥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饒堯、王武祥,在江西省新余市藥品、醫療器械購銷活動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依據《江西省醫藥購銷領域不良記錄管理規定》(贛衛藥政字[2014]5號)規定,經研究決定,現將兩家公司及其相關人員,列入江西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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