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及時調整會計差錯 九芝堂收深交所監管函
- 2020年05月21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九芝堂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規定,將銷售退回對當期收入的影響反映在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中,導致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并追溯調整了2017年、2018年的財務報告。
近日,九芝堂董事會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監管函指出,九芝堂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2017至2018年度會計差錯更正的專項說明》顯示,經查,公司全資子公司牡丹江友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在2017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發生銷售退回3935.33萬元,該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但九芝堂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規定,將銷售退回對當期收入的影響反映在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中,導致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并追溯調整了2017年、2018年的財務報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以及《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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