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嶺藥業:媒體報道“連花清瘟僅含有薄荷醇”與事實嚴重不符
- 2020年05月11日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以嶺藥業5月11日午間發布澄清公告稱,公司連花清瘟產品并未在有關媒體報道的歐洲該國家進行藥品注冊,亦未向該國進行出口銷售。
以嶺藥業5月11日午間發布澄清公告稱,公司連花清瘟產品并未在有關媒體報道的歐洲該國家進行藥品注冊,亦未向該國進行出口銷售;相關媒體報道中所提到的“連花清瘟僅含有薄荷醇”與事實嚴重不符;連花清瘟產品不含馬兜鈴酸,從未發生被有關媒體報道的北美洲該國拒絕入境情況。
公告顯示,連花清瘟產品不含馬兜鈴酸。媒體所說的“該藥富含馬兜鈴酸”的問題主要是針對連花清瘟中所含的藥材魚腥草。魚腥草是三白草科植物蕺菜的新鮮或干燥全草,是自1963年以來歷版《中國藥典》收載的安全無毒副作用的中藥材,其具有清熱解毒、利尿除濕作用。現代藥理實驗證實其可以抗菌,抗病毒,提高機體免疫力,用于感冒、流感的治療能起到很好的協同治療作用。魚腥草在我國有著漫長的食用、藥用歷史,菜名叫“折耳根”,2012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將魚腥草列為可食可藥的中藥材。
魚腥草并非馬兜鈴科植物,其主要成分為揮發油、黃酮和少量生物堿。其含有的生物堿中有一種成分為馬兜鈴內酰胺Ⅱ,它與馬兜鈴酸及馬兜鈴酸的代謝產物馬兜鈴內酰胺Ⅰ根本不是同一個物質。而具有致癌和腎毒性的物質主要是馬兜鈴酸與馬兜鈴酸的代謝產物馬兜鈴內酰胺Ⅰ。基于藥理研究文獻報道,魚腥草中所含的馬兜鈴內酰胺Ⅱ未見致癌性和腎毒性相關報道。
公告顯示,連花清瘟產品目前在加拿大、印度尼西亞、莫桑比克、巴西、羅馬尼亞、泰國、厄瓜多爾、新加坡和中國香港地區、中國澳門地區分別以“天然健康產品”“藥品”“植物藥”“中成藥”“食品補充劑”和“現代植物藥”等身份獲得了當地的上市許可,并且已在多個國家啟動連花清瘟產品的注冊工作,在美國進行的針對流感的臨床試驗二期病例收集已完成。公司在海外市場的銷售目前主要通過代理商模式,由代理商負責當地的終端銷售和價格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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