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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辛巴團隊帶貨被指售假 40元燕窩成本不到1元?
          • 2020年11月23日來源:北京日報

          提要:11月19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微博發布一份快手主播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的檢測報告。結果顯示,該燕窩產品的蔗糖含量高達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為5%。這份被檢測的樣品名稱為“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正是近期辛巴徒弟“時大漂亮”直播間售賣的燕窩產品。

          辛巴團隊帶貨被指售假 40元燕窩成本不到1元 即食燕窩收割智商稅?

          “燕窩其實是一場騙局?”“即食燕窩就是糖水?”“燕窩到底有沒有滋補美容功效?”近日,職業打假人王海與網紅辛巴愈演愈烈的對峙,讓燕窩成為了輿論的焦點。

          《2019年中國大健康消費發展白皮書》顯示,在滋補養生類目中,燕窩獨占鰲頭,成交額占比接近三成。引人注目的是,作為傳統滋補品的燕窩,正成為青年群體養生與饋贈消費的心頭好。在朋友圈各種燕窩營銷廣告刷屏,電商平臺直播網紅也紛紛帶貨即食燕窩背后,卻是產品良莠不齊、真假難辨的亂象。

          “所有即食燕窩都是糖水”

          11月19日,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微博發布一份快手主播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的檢測報告。結果顯示,該燕窩產品的蔗糖含量高達4.8%,而成分表里碳水化合物為5%。這份被檢測的樣品名稱為“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正是近期辛巴徒弟“時大漂亮”直播間售賣的燕窩產品。隨后,辛巴團隊一改之前“傾家蕩產也要告對方誹謗”的強硬措辭,表示將把涉事燕窩產品送檢,并將全力協助商家處理退貨退款工作。

          王海的矛頭不僅直指辛巴團隊所售的茗摯燕窩,更指向了所有即食燕窩。王海在2018年底開始關注即食燕窩行業,今年7月,王海發布小仙燉燕窩騙局報告,據其送檢結果顯示,小仙燉鮮燉燕窩含量僅為0.6%,小仙燉宣稱的“燕窩固形物含量大于等于90%”也是假的,其燕窩方便粥中90%以上的固形物為水分和未標示的海洋魚膠原蛋白等增稠劑穩定劑合成的果凍樣凝膠。

          “所有即食燕窩都是糖水,”王海更直截了當地指出,“即食燕窩行業根本不需要真正去添加燕窩,只要有水、糖、海藻酸鈉和乳酸鈣及少量唾液酸即可生產?!?/p>

          燕窩營養價值再陷爭議

          王海在本周末發布的微博中稱,一個雞蛋的唾液酸相當于30克燕窩。燕窩的營養價值是否與其高昂的價格相匹配呢?

          全國城市農貿中心聯合會燕窩市場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燕委”)曾表示,評價燕窩營養的標準不在于蛋白質,而是唾液酸。廈門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教授李紅衛稱,唾液酸對提高免疫力,尤其是胎兒腦神經發育有重要的作用。李紅衛說:“在所有已知的食物當中,燕窩中唾液酸的含量是所有食物中最高的?!?/p>

          不過,更多專業人士對燕窩的特殊營養價值提出質疑,認為唾液酸在人們日常食用的許多食物中廣泛存在,并不是只有燕窩中有,甚至人體自身也會分泌唾液酸,完全不需要通過飲食攝入,即使想攝入,吃奶酪、豬腦也可以。通過燕窩進補唾液酸的意義到底有多大?丁香醫生此前撰文分析,燕窩中唾液酸成分的功效只停留在動物研究層面,并不能說明對人有什么保健作用。換而言之,燕窩對于人體的營養價值尚無定論。

          真假燕窩再曝直播帶貨亂象

          “燕窩變糖水”,即食燕窩行業水有多深?據辛巴方面發布的聲明顯示,直播間推廣的即食燕窩價格為258元15碗,即每碗17.2元。記者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發現,在售的10碗裝價格為398元,相當于一碗39.8元。如此比較,辛巴難道是“血虧價”賣給粉絲?

          有知情人士透露,該款燕窩實際進貨價僅有4.2元。王海則更不客氣,他在微博上表示這款燕窩唾液酸的含量為0.014%,價值僅為7分錢,連帶包材、內容物、加工費、工業成本甚至都沒超過一塊錢。而小仙燉鮮燉燕窩每100克售價達279元,其中唾液酸價值僅約3毛錢。

          記者注意到,小仙燉旗艦店中最暢銷的7瓶45克包裝即食燕窩,月銷量就達到了4.5萬件以上。據記者保守估算,按此成本和售價,小仙燉僅該規格的燕窩產品月利潤就能達到3100萬。

          面對如此高額的利潤,商家自然不惜竭力營銷燕窩功效、夸大燕窩營養價值,最終吸引大批消費者為其買單。網紅主播作為收取一定傭金幫商家帶貨賣貨的“代言人”,也在兜售燕窩糖水事件中推波助瀾。在全民直播熱潮之際,選購信任的網紅主播推薦的產品成了很多消費者的購物方式,但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網紅是否應該為商品質量承擔責任?

          中倫律師事務所曾恒律師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根據廣告法,帶貨網紅本質上是以自己的名義對商品進行推薦,符合廣告法對廣告代言人的定義。因此,對于虛假宣傳的帶貨網紅,如果商品存在問題,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網紅在帶貨廣告中宣傳的商品性能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則會被判定為虛假廣告。所以,對于直播帶貨的網紅主播,如果存在《廣告法》中規定的違法行為,需要依法承擔責任,并受到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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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齊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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