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數據...
        1. 高端制造|生態環保|汽車|房地產|家居建材|家電|服裝|時尚前沿|健康|醫藥|教育培訓|能源化工|文旅

          航旅交運|食品飲品|科技|互聯網|手機通信|電子|商業|金融保險|證券|安防|人工智能|鄉村振興|綜合

        2. 當前位置:南方企業新聞網>要聞> 金融保險>正文內容
          • 池州九華農商行違法遭罰 發放借新還舊貸款
          • 2020年06月03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池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發放借新還舊貸款,延遲風險暴露的違法違規行為。

          今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的池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池銀保監罰決字〔2020〕1號、2號)顯示,池州九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池州九華農商行”)存在發放借新還舊貸款,延遲風險暴露的違法違規行為。

          2020年5月25日,池州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池州九華農商行罰款30萬元。

          徐紅訊時任池州九華農商行信貸業務部總經理,負責該筆貸款的營銷、清收及五級分類工作,應對池州九華農商行發放借新還舊貸款,延遲風險暴露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同日,池州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徐紅訊給予警告。

          天眼查顯示,池州九華農商行成立于2008年1月1日,注冊資本8.98億元,社會公眾股對公司全資控股。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

          責任編輯:雨燕
          相關新聞更多
            沒有關鍵字相關信息!
          文章排行榜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