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數據...
        1. 高端制造|生態環保|汽車|房地產|家居建材|家電|服裝|時尚前沿|健康|醫藥|教育培訓|能源化工|文旅

          航旅交運|食品飲品|科技|互聯網|手機通信|電子|商業|金融保險|證券|安防|人工智能|鄉村振興|綜合

        2. 當前位置:南方企業新聞網>要聞> 家電>正文內容
          • 奧馬電器股東及實控人趙國棟股份凍結未及時公告收監管函
          • 2020年02月13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據深交所網站消息,深交所發布關于對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馬電器 )股東西藏融通眾金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通眾金)、實際控制人趙國棟的監管函。

          據深交所網站消息,深交所發布關于對廣東奧馬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馬電器 )股東西藏融通眾金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通眾金)、實際控制人趙國棟的監管函。

          2020年2月11日,奧馬電器披露《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的公告》,融通眾金持有奧馬電器1.35億股股份于2019年11月28日被司法凍結,占奧馬電器總股本比例為12.4447%,趙國棟持有奧馬電器1.38億股股份分別于2019年11月15日和12月19日被新增輪候凍結,占奧馬電器總股本比例為12.7225%。融通眾金及實際控制人趙國棟未及時將股份被凍結事項告知奧馬電器進行公告。

          融通眾金及實際控制人趙國棟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3條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6條、第5.1.7條的規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3條: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積極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時告知上市公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重大事件,并嚴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4.1.6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相關股東持有、控制的公司5% 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托管或者設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二)相關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進入破產、清算等狀態;

          (三)相關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已發生或者擬發生較大變化;

          (四)相關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擬對公司進行重大資產或者債務重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出現重大變化或者進展的,相關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通知公司、向本所報告并予以披露。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5.1.7條: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及時性原則進行信息披露,不得延遲披露,不得有意選擇披露時點強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實際上的不公平。

          以下是原文: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

          責任編輯:齊蒙
          文章排行榜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