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上收費教炒股!無牌金融網紅被罰:監禁六周
- 2025年11月10日來源:證券時報
提要:11月7日,中國香港證監會披露,東區裁判法院在一宗由其提起的刑事檢控個案中,裁定金融網紅周某賢罪名成立。原因是周某賢雖未領有牌照,卻在其于Telegram建立、管理的一個可訂閱聊天群組中提供投資意見。
11月7日,中國香港證監會披露,東區裁判法院在一宗由其提起的刑事檢控個案中,裁定金融網紅周某賢罪名成立。
原因是周某賢雖未領有牌照,卻在其于Telegram建立、管理的一個可訂閱聊天群組中提供投資意見。
網上收費教炒股被判監禁
香港證監會稱,這是法院首次對無牌在社交媒體聊天群組提供付費投資意見的金融網紅作出扣押刑罰——周某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并支付香港證監會的調查費用。
根據案情,周某賢在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間,以“Futu大股東”的名稱建立并管理一個名為“Futu真·財自Private Group”的Telegram付費訂閱聊天群組,公眾可以付費形式訂閱。
在關鍵時間內,周某賢在上述Telegram聊天群組內發布了關于多只證券的評論、推薦建議和目標價,并回應付費訂戶針對納斯達克上市證券表現所提出的問題。通過向該Telegram聊天群組的成員收取200美元或1560港元的訂閱月費,周某賢共賺取了43680港元的訂閱費用。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就證券提供意見”屬于受規管活動,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在未領有香港證監會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某類受規管活動的業務,即屬犯罪。因此,周某賢的上述舉動遭到了香港證監會的檢控。
此前在5月8日,周某賢曾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有關控罪。目前,周某賢在保釋申請被拒后還押,等候進行其擬就定罪及刑期而提出的上訴。
香港證監會嚴打非法金融網紅
針對上述案件,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表示,香港證監會致力打擊金融網紅的違法行為,“當金融網紅在社交媒體及網上平臺提供投資相關內容及意見的行為構成本應持牌才能進行的監管活動時,我們將會毫不猶疑地向他們追究責任”。
事實上,去年6月20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就曾在一宗由香港證監會提起的檢控個案中,裁定黃某忠未領有牌照而在其于Telegram建立并管理的一個接受訂閱的聊天群組中提供投資意見的罪名成立。
據悉,黃某忠雖然是香港證監會持牌代表,但他僅可為其所隸屬的公司行事。在上述被檢控事件中,黃某忠以個人身份操作該Telegram聊天群組。黃某忠承認未領有牌照而經營就證券提供意見的業務的控罪,被判罰款10000港元,以及支付香港證監會的調查費用。香港證監會還暫時吊銷了他的牌照,為期16個月,由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7月18日止。
今年6月,香港證監會稱正聯同全球各地的監管機構,攜手遏制違法金融網紅的活動。除了上述針對金融網紅本人的打擊行動外,香港證監會還通過評估和限制金融網紅與券商、海外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合作,協同社交媒體平臺刪除違法違規內容等方式,打擊非認可金融網紅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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