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數據...
        1. 高端制造|生態環保|汽車|房地產|家居建材|家電|服裝|時尚前沿|健康|醫藥|教育培訓|能源化工|文旅

          航旅交運|食品飲品|科技|互聯網|手機通信|電子|商業|金融保險|證券|安防|人工智能|鄉村振興|綜合

        2. 當前位置:南方企業新聞網>要聞> 能源化工>正文內容
          • 鹽湖股份: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處以160萬元罰款
          • 2021年09月27日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提要:鹽湖股份9月2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鹽湖股份9月2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2021年1月以來,因部分國際氯化鉀價格上漲因素,國內氯化鉀價格出現劇烈波動。公司是最大的國產鉀肥生產供應商,年產能超過國產氯化鉀總產能的一半,公司氯化鉀銷售價格對市場有重要的指導和引領作用。經查,公司銷售鉀肥產品時,其生產成本未發生顯著變化的情況下,大幅度上調銷售價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經研究,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之規定,責令公司立即改正,且處以160萬元罰款。

          公司表示,針對此次行政處罰決定,公司高度重視,已及時繳納罰款。結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公司的要求,及時做好相關工作,并加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范制度的學習,強化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公司作為國內最大的鉀肥生產企業,今后將進一步充分發揮國有企業責任和擔當,最大限度確保鉀肥生產供應基本穩定。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

          責任編輯:齊蒙
          文章排行榜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