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榮昌生物謀求“A+H”兩地上市背后:10余年無穩定收入 近三年研發費用高達10億元
- 2021年09月22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登陸港股還不到一年時間的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榮昌生物”)又將目光轉向A股科創板。
登陸港股還不到一年時間的榮昌生物制藥(煙臺)股份有限公司(“榮昌生物”)又將目光轉向A股科創板。
日前,榮昌生物科創板IPO進程已完成第一輪回復。
對于榮昌生物最近一年接連選擇奔赴不同的資本市場,業內人士分析稱,或許跟業績長期虧損,在資金壓力環境下的選擇。
對此,記者致函榮昌生物,截至發稿,未收到任何回復。
3年巨虧15億
榮昌生物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創新型制藥企業,專注抗體藥物偶聯物(ADC)、抗體融合蛋白、單抗及雙抗等治療性抗體藥物領域。2021年以前,榮昌生物尚無產品進入商業化階段,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據招股書披露, 2018-2020年,公司分別實現營收1327.53萬元、482.48萬元、304.43萬元;凈虧損為2.70億元、4.30億元及6.98億元;扣非凈虧損為2.83億元、4.63億元及7.84億元,累計虧損高達15.3億元。
然而在持續未盈利的情況,榮昌生物的費用類金額卻始終“居高不下”。
2018-2020年,公司期間費用分別為28,470.11萬元、46,261.85萬元及76,399.55萬元;分別占營收的2144.59%、9588.35%、25095.93%,主要由研發費用與管理費用構成。
作為一家尚未產生盈利并持續“輸出”的生物制藥公司,榮昌生物靠何經營?
數據顯示,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的貨幣資金分別為506.89萬元、7541.08萬元及28.09億元,占總資產的0.95%、10.94%及68.20%。
公司表示,2019年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同比增長1387.72%,主要系公司收到煙臺銀行6000萬元的短期借款;2020年末,公司的貨幣資金余額同比增長3624.58%,主要系公司當年完成H股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賬使得銀行存款余額大幅增加所致。
可以看出,在港股上市之前,榮昌生物主要靠母公司提供資金來源和銀行借款以維持日常運營情況。而在上市之后,公司的經營開銷則更多依賴于資本市場的現金流入。
與此同時,2020年港股上市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也由2019年的133.65%下滑至12.7%,其他應付款也由2019年的6.91億元降至2020年的1.53億元,不過其仍然占負債總額的29.29%。
根據浦銀國際的預測,2021年、2022年榮昌生物收入可分別達到1.33億元和4.17億元,歸母凈利潤虧損分別為5.31億元和4.73億元。可見,榮昌生物實現盈虧平衡的時間表或在2023年甚至更晚。
“豪擲”10億做研發
記者注意到,即便是持續虧損的狀態下,榮昌生物仍未停止“科研創新”的步伐。
據招股書披露,2018-2020年,公司研發投入分別為2.16億元、3.52億元、4.66億元;分別占總費用的76.02%、76.10%及60.97%;占營業收入1630.38%、7297.05%、15301.37%。研發投入合計超過10億元,復合年增長率高達46.70%。
公司表示,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榮昌生物已開發了20余款候選生物藥產品,其中有10余款候選生物藥產品處于商業化、臨床研究或IND準備階段,均為靶向生物創新藥;公司已進入臨床試驗階段的6款產品正在開展用于治療20余種適應癥的臨床試驗。
不過記者注意到,公司目前僅有泰它西普與維迪西妥單抗兩款產品已經上市并正處于商業化階段。
除了資金壓力,公司的專利問題也“備受關注”。
據悉,榮昌生物首席科學官房健民發明的康柏西普(中國首個自主研發的濕性AMD生物藥)于2013年獲批用于治療濕性AMD,并于2017年獲批用于治療繼發于病理性近視的脈絡膜新生血管生長,2019年其占有中國抗VEGF療法40%以上的市場份額。
招股書披露,憑借房健民在開發康柏西普方面的成功經驗,榮昌生物得以設計出具有差異化競爭優勢的RC28。
記者注意到,有關康柏西普的相關專利技術歸康弘藥業所有,目前康弘藥業的全資子公司是相關技術專利的權利人。
公開資料顯示,此前房健民與康弘藥業曾因康柏西普涉及民事訴訟,并且2021年4月康弘藥業停止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全球多中心臨床試驗。
對此,上交所曾向榮昌生物三連問:(1)房健民參與康柏西普開發的背景、是否存在其他研發方及各自在研發中的作用,相關知識產權歸屬;實際控制人房健民因康柏西普涉訴的背景及訴訟進展(2)發行人的
RC28 是否在康柏西普的研發基礎上改進而來、其技術差異的具體體現,RC28
產品是否存在侵權風險;(3)結合康柏西普海外三期臨床試驗失敗的情形,說明發行人 RC28 是否面臨同樣的研發風險。
榮昌生物稱,房健民基于在融合蛋白領域的豐富經驗,主導了前期康柏西普相關融合蛋白技術的開發,但RC28與康柏西普存在較大差異,非在康柏西普的研發基礎上改進而來。并且該款在研產品在多個國家地區擁有專利保護,不存在侵權風險。
到底誰是決策人?
資料顯示,榮昌生物前身是榮昌生物工程,是由煙臺榮昌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榮昌制藥”)和房健民分別以美元出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
其中,榮昌制藥以現金出資143.88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65%),房健民以生物工程新產品開發技術——真核細胞表達技術平臺和在中國申請的“優化的TACI-Fc 融合蛋白”專利及相關技術的評估價值折股出資77.49萬美元(占注冊資本的35%)。
進一步穿透股權來看,煙臺榮達、I-NOVA、房健民、煙臺榮謙、煙臺榮益、Rong Chang Holding、煙臺榮實與煙臺榮建合計持有46.22%的股權,為公司的控股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煙臺榮達持有20.9%的股份,其執行事務合伙人為榮昌制藥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長王威東;Rong ChangHolding持有2.39%的股份,王威東及其親屬(王玉曉、王旭東、鄧勇)合計持股比例較高,且王威東為其唯一董事。另外,煙臺榮謙、煙臺榮益、煙臺榮建為公司員工持股平臺,煙臺榮實系拆分重組中下翻的榮昌制藥員工持股平臺,該等平臺的執行事務合伙人為王威東,且由王威東控制。
另外,公司的實控人名單高達10位,分別為王威東、房健民、林健、王荔強、王旭東、鄧勇、熊曉濱、溫慶凱、楊敏華、魏建良。其中熊曉濱、王旭東、鄧勇、楊敏華、魏建良等5人并未擔任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
記者注意到,這5位非董監高人員當中,有2位分別是王威東的兄弟和姐夫,2位與王衛東于同年從黑龍江商學院(現稱哈爾濱商業大學)畢業,還有1位則在榮昌制藥財務中心任總經理一職近25年。
對此,上交所曾發問,部分人員未擔任董監高但仍認定為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共同控制的關系是否穩定;共同控制的人員構成是否發生過變更;上市后是否有具體措施保證控制權的穩定性;除《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動協議》外,各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其他協議或利益安排。
公司則回復稱,10位實控人對公司的經營理念、發展戰略、發展目標與經營方針達成一致,對發行人的管理與決策形成了充分的信任關系。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以所持榮昌生物表決權比例最多的意見為一致意見,并按照該一致意見行使表決權。
進一步來看,若行使表決權,10位實控人共持股46.22%,“王威東”系及其親屬合計持股24.34%,占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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