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地車主遇車險“李鬼” 貪便宜導致理賠“無門”
- 2025年06月24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保險行業人士提示,“踩坑”的消費者應采取“三步走”維權策略:首先,終止“問題保單”,及時通過正規渠道重新投保,確保車輛保障不中斷;其次,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文本等關鍵證據;最后,通過12315平臺等多渠道投訴舉報,或進行法律訴訟。
一段時間以來,乘用車市場火熱,給了“有心人”鉆空子的空間——“山寨保單”頻現,投訴量大增。
上海證券報記者近期調研發現,有業務員冒充知名保險公司,將“統籌保險”包裝成正規商業保險,甚至低價進行推銷。消費者往往付款后才發現保單并非由正規保險公司出具,而是汽車服務公司出具的統籌單。
此外,有消費者遇到假公司和假保單。不法分子偽造與真保單體例、樣式、內容相似的“假保單”,誘騙消費者進行投保。消費者出險之后,發現該公司客服電話無人接聽,業務員失聯,部分統籌公司直接“跑路”。
“請車主擦亮眼睛謹慎識別,避免被誤導購買。”地方保險協會以及被“撞臉”的保險公司也紛紛發布風險提示,“車輛統籌公司”不是保險公司,缺乏保險行業監管,“車輛統籌單”也不是保險合同,不受保險法保護,后續賠付服務可能無法得到保障。
保險行業人士提示,“踩坑”的消費者應采取“三步走”維權策略:首先,終止“問題保單”,及時通過正規渠道重新投保,確保車輛保障不中斷;其次,保存和固定微信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文本等關鍵證據;最后,通過12315平臺等多渠道投訴舉報,或進行法律訴訟。
“車輛統籌單”投訴大增
近期,不少消費者反映自己買到了“車輛安全統籌”,而不是“機動車輛保險”。
“我于4月10日在微信上向深圳市陽光財聯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支付了3152.5元,該公司為汽車統籌公司。銷售人員謊稱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深圳消費者曾女士稱。
記者查詢企查查App發現,該公司注冊地址為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新牛社區展滔科技大廈C座C1401。經記者實地求證后發現,該樓層只有一家3C數碼配件公司。目前,該公司處于注冊異常的狀態,4月29日,該公司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監管局列為經營異常公司。
“我們也經常接到消費者類似投訴,最后發現都是統籌公司的投訴。”陽光財險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陽光財保”“陽光云”等車輛統籌公司與陽光財險無任何關聯。“車輛統籌公司”不是保險公司,不受保險行業監管,“車輛統籌單”也不是保險合同,不受保險法保護,后續賠付服務可能無法得到保障。請各位車主謹慎識別,避免被誤導購買。
記者發現,部分統籌公司“撞臉”知名保險企業,企圖渾水摸魚。而一些統籌公司即便陷入糾紛,仍可改頭換面繼續招搖撞騙。記者在某工商信息平臺以“安全統籌服務”為關鍵詞搜索發現,全國共有相關企業2600多家,注冊資本低于100萬元,其中不少被打上“經營異常”“司法案件”“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等標簽。
多位消費者表示,統籌單的騙局一般在續保的時候出現。西安的王女士對記者表示:“我的車險下個月22日到期,一個人加我微信,說自己是平安銀行的工作人員,給我按1900元續保,結果他還沒出合同就讓我付款。”王女士表示,后來向汽車銷售確認之后才發現對方并非正規保險公司。
中國消費者協會官網顯示,2024年以來,“車輛統籌單”投訴大增,主要問題有冒充保險銷售、售后理賠難、退保難。
統籌單非保險合同
據悉,所謂“統籌單”并非保險產品,而是屬于“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原本限于運輸企業內部互助,每位成員繳納一定費用,事故司機可從這筆費用中獲取賠償。
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誠冬表示,保單是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出具的正式保險合同,受保險法嚴格約束,其經營主體資質、產品設計、費率厘定及理賠服務等各環節,均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嚴格監管框架下運作,確保消費者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而統籌單并非保險合同,通常由汽車服務公司或運輸企業等非保險機構出具。此類機構未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其經營活動完全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之外,既不受法律約束,也缺乏有效的償付能力監管機制,消費者權益保障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深圳一名財險業內人士表示,部分不法中介打著商業保險旗號,推銷“統籌險”的套路騙局。中介人員聲稱銷售的是“太平洋保險”“平安保險”等保險公司的正規“車險”,實際是推銷統籌服務。統籌服務價格通常比商業車險低30%至50%。而這些統籌公司使用跟保險公司相近的名稱,以混淆視聽。
據悉,消費者購買“安全統籌名義的保險”存在理賠難度大、統籌公司跑路風險高、不受監管等多重風險。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主要有:一是虛假宣傳冒充保險進行銷售,業務員冒充知名保險公司,將“統籌單”包裝成正規商業保險,消費者付款后才發現保單并非由正規保險公司出具。二是售后理賠難,消費者反映“統籌單”公司客服電話無人接聽,業務員失聯;出險后不僅只能到指定修理廠,還面臨賠付難等問題。三是退保難,消費者發現問題后要求退款,卻遭遇商家拖延或拒絕,即使合同未生效,消費者提出退款時仍被收取高額手續費。
統籌單亂象亟待整治
當前,統籌單亂象暴露出三大監管漏洞:一是經營主體準入門檻缺失;二是業務運營缺乏有效監督;三是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統籌單被一些企業用作非法獲利的工具,這種業務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帶,亟待整治。
劉誠冬表示,監管部門應盡快明確此類業務的監管主體和規則,填補監管空白,加強對經營主體的審批和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行業自律同樣至關重要。多家頭部險企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配合監管部門建立行業“黑名單”共享機制,行業協會也應加大宣傳,普及保險知識和風險防范技巧。
保險公司也要積極維權。劉誠冬表示,統籌公司未經授權,使用其他保險公司名稱或使用與保險公司近似、容易混淆的名稱,讓消費者誤認為與其他保險公司存在關聯,實際上也侵犯了其他保險公司的商標權。
此外,消費者自身也要增強風險意識。一位保險業專家提醒,消費者購買車險時須選擇正規保險公司,仔細審查合同條款,不要被低價等虛假宣傳迷惑,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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