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滬深港通ETF將迎擴容 互聯互通“再下一城”
- 2024年04月20日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優化實施后,滬深港通ETF標的數量和規模預計將顯著增加,進一步豐富兩地市場投資產品,便利兩地投資者配置對方市場資產。下一步,滬深港交易所將抓緊做好滬深港通ETF標的擴大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預計上述優化措施正式實施需要三個月左右準備時間。
為持續優化內地與香港市場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擴大滬深港通標的范圍,4月19日,滬深港交易所對滬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優化實施后,滬深港通ETF標的數量和規模預計將顯著增加,進一步豐富兩地市場投資產品,便利兩地投資者配置對方市場資產。下一步,滬深港交易所將抓緊做好滬深港通ETF標的擴大相關業務和技術準備工作,預計上述優化措施正式實施需要三個月左右準備時間。
此次ETF標的優化的一大重點內容為降低ETF納入規模要求。滬深股通方面,ETF納入規模門檻由不低于15億元調整為不低于5億元;ETF調出規模由低于10億元調整為低于4億元。港股通方面,ETF納入規模門檻由不低于港幣17億元調整為不低于港幣5.5億元;調出規模由低于港幣12億元調整為低于港幣4.5億元。
此次ETF標的優化,還下調了ETF的指數權重占比要求。
滬深股通方面,ETF調入比例調整為“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占比不低于60%,且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占比不低于60%”。調出比例調整為“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占比低于55%,或者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占比低于55%”。
港股通方面,調入比例統一調整為“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占比不低于60%,且港股通股票權重占比不低于60%”,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調出比例統一調整為“跟蹤的標的指數成份證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占比低于55%,或者港股通股票權重占比低于55%”,不再以指數進行區分。
滬深港交易所表示,接下來在兩地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滬深港三所將繼續密切合作,持續優化互聯互通機制,推動形成兩地資本市場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以高水平制度型對外開放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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