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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家證券交易所日均12問 拷問業績預告成重點
          • 2022年02月12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2月11日,深交所連發6份關注函,涉及6家公司的信托產品兌付逾期、業績下滑、收購股權、對外投資項目、業績預告等事項。上述最新案例僅是3家證券交易所通過問詢函件加強一線監管的一個縮影。

          2月11日,深交所連發6份關注函,涉及6家公司的信托產品兌付逾期、業績下滑、收購股權、對外投資項目、業績預告等事項。上述最新案例僅是3家證券交易所通過問詢函件加強一線監管的一個縮影。

          2022年,滬深北交易所持續強化一線監管職責,“靈魂拷問”頻現。《證券日報》記者梳理發現,截至2月11日19時,今年以來的24個交易日里(共6周),滬深北交易所就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定期報告、重大資產重組中的相關事項,累計發出282份問詢函件(包括關注函),相當于日均“12問”。其中,上交所38份、深交所243份(主板126份、創業板117份)、北交所1份。僅1月28日一天,3家證券交易所就發出總計33份問詢函件。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直擊關鍵點

          從問詢函件的內容來看,由于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業績披露正在進行中,業績預告涉及的相關內容成為交易所“最關切”。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稱,“今年以來,3家證券交易所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緊盯上市公司業績預告并直擊關鍵點。對于業績正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規性和經營能力的持續性是問詢重點;對于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是否存在大額債務豁免和規避財務類退市指標問題則多被監管問及。”

          例如,2月11日,深交所對某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提到的“長期股權投資及金融資產的處置損益”“因股價變動引起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內容展開深入問詢,并要求公司“在2022年2月17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

          退市新規下,對于ST公司發布的業績預告,監管層首先關注公司是否規避財務類退市指標。例如,1月25日,某公司披露的業績預告顯示,2021年預計實現營業收入1.2億元至1.4億元,而此前該公司公布的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為154.42萬元。深交所當日便要求該公司說明,“2021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年底突擊交易從而規避退市風險的情形”等。

          此外,并購重組、競賣資產、資產出售等事項也是3家證券交易所問詢關注的重點。例如,1月4日,某公司公布重組預案,1月5日,北交所便要求該公司對資金來源及支付安排、標的資產股權結構、標的資產財務情況、協同效應等情況做出書面說明。

          北京利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滬深北交易所密集向上市公司發出問詢函件,問詢內容具體深入,函件發出及時,是充分發揮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作用,全面加強上市公司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有效性的具體體現。通過問詢函加強精準監管,引導上市公司實現規范運作,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有效性,有利于穩步推進上市公司做大做優做強,夯實資本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基礎。

          專家:加強問詢穿透性

          明晰業績變化緣由

          問詢函件的功能不止于“摸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充分性、公司治理現狀等,同時也向市場傳達著監管導向。

          長安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科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3家證券交易所通過問詢函加強一線監管有利于引導上市公司建立防范大股東權力濫用的約束機制,完善公司治理體系,加強對中小投資者保護;有利于震懾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主體,督促、落實信息披露義務,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田利輝認為,部分上市公司可能為自身目的有意無意對一些重要信息加以隱瞞,通過問詢函加強一線監管能夠有效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也能夠提升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進而推動上市公司質量提高。

          展望未來,田利輝建議,問詢可進一步加強穿透性監管,明晰公司業績變化的緣由;可關注公司董事會成員和財務人員的構成,進行包括對于公司結構在內的全面監管;還可強化對于中介機構的日常監管,落實市場的主體責任。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朱奕奕認為,除“刨根問底”問詢外,監管還可將重大異常交易行為、財務指標異常等作為發力點,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和投資者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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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楊雨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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