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頭盔測評結果出爐:大部分樣品無護目鏡
- 2023年07月18日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提要: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消保委開展了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頭盔比較試驗。測試顯示,大部分樣品無護目鏡,影響駕乘人員面部防護安全;3款樣品吸收碰撞能量不達標,在測試中出現殼體破裂現象。
為讓消費者全面了解市場上在售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頭盔的安全性及使用性能,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消保委開展了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頭盔比較試驗。測試顯示,大部分樣品無護目鏡,影響駕乘人員面部防護安全;3款樣品吸收碰撞能量不達標,在測試中出現殼體破裂現象。
本次比較試驗樣品由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從實體店隨機購買,共5款樣品,涉及5個品牌。本次比較試驗依據GB 811-2010《摩托車乘員頭盔》國家強制性標準,對護目鏡沖擊強度、護目鏡透過率、固定裝置穩定性、頭盔佩戴裝置強度、頭盔吸收碰撞能量(低溫)、頭盔耐穿透性能(低溫)等項目進行了測試。 測試發現,除標稱樂清市海馬汽摩部件有限公司生產的頭盔樣品外,其余樣品均無護目鏡,影響駕乘人員面部防護安全。
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標準要求,經過試驗后不得出現伸長量超過25mm或系帶撕裂撕斷、連接件脫落及搭扣松脫的現象。測試發現,標稱生產企業分別為溫州市艾凱汽摩配科技有限公司和樂清市高勝運動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款頭盔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1款測試后伸長量超過了25mm,另外1款測試后出現連接件脫落現象。 在頭盔吸收碰撞能量(低溫)的測試中,標稱生產企業分別為溫州市艾凱汽摩配科技有限公司、樂清市高勝運動用品有限公司、樂清市寶豐摩配有限公司生產的3款頭盔樣品出現殼體破裂現象,不符合標準要求。
標稱樂清市寶豐摩配有限公司生產的頭盔樣品在頭盔耐穿刺性能測試中,出現鋼錐穿透頭盔與頭型產生接觸并出現裂口殼體破裂現象,不符合標準要求。 從本次比較試驗結果來看,摩托車及電動自行車頭盔部分結構簡單,僅由一層塑料外殼、塑料骨架和束帶構成,部分頭盔缺少起關鍵作用的緩沖層內襯,在撞擊過程中不能很好地起到頭部保護的作用。
部分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從行業發展來看,一是存在企業為降低成本而犧牲質量的現象,比如一些企業生產頭盔未配備緩沖層,降低了保護性能;二是一些企業注重了外觀的設計而忽視了重要的結構設計;三是存在模仿現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同質化問題。????
消費提醒????
選擇有緩沖層的頭盔
針對本次比較試驗發現的問題,南太湖新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無生產企業、無執行標準等信息的“三無”產品。不要購買只有騰空塑料件結構的頭盔或頭盔殼體之外帶有突出部件的產品,要選擇有緩沖層的頭盔。不要購買頭盔系帶寬度過窄、系帶鎖扣材質過軟的產品。
使用頭盔時應佩戴和自己頭型大小相當的頭盔,系緊系帶,系帶應有足夠的寬度,一般以超過成人拇指寬度為宜。檢查鎖扣是否扣緊牢固、解開便捷,動手感覺一下頭盔的部件穩定程度,避免頭盔脫離頭部失去保護作用。上下移動護目鏡等裝置,一定要靈活可靠,護目鏡應無裂紋、劃傷,無色透明。 要注意頭盔的存放環境和使用壽命。日常存放時盡量放置在陰涼通風處,避免陽光直射和接觸酸、堿、有機溶劑。塑料頭盔使用時間不宜超過3年,碳纖維頭盔使用時間不宜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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