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復星醫藥:控股子公司新藥用于特發性肺纖維化治療獲批開展臨床試驗
- 2022年02月22日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提要:復星醫藥2月22日盤后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復星弘創收到國家藥監局關于同意其研制的ORIN1001片(簡稱“該新藥”)用于特發性肺纖維化(IPF)治療開展臨床試驗的批準。
復星醫藥2月22日盤后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復星弘創收到國家藥監局關于同意其研制的ORIN1001片(簡稱“該新藥”)用于特發性肺纖維化(IPF)治療開展臨床試驗的批準。復星弘創擬于條件具備后于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下同)開展該新藥的Ⅰ期臨床試驗。截至2月22日,全球范圍內尚未有與該新藥同靶點的藥品上市。
公告顯示,該新藥為集團(即復星醫藥及控股子公司)研發的具有新酶型靶點、新作用機制和新化學結構類型的首創(First-in-Class)小分子藥物,擬用于晚期實體瘤和特發性肺纖維化治療。截至2月22日,該新藥用于晚期實體瘤和特發性肺纖維化治療在美國均處于Ⅰ期臨床試驗中,其用于復發性、難治性、轉移性乳腺癌(包括三陰乳腺癌)已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快速通道審評認證;該新藥用于晚期實體瘤治療于中國境內處于Ⅰ期臨床試驗中。截至2022年1月,集團針對該新藥累計研發投入約1.85億元(未經審計)。
復星醫藥提示,該新藥后續尚需在中國境內開展一系列臨床研究并經國家藥品審評部門審批通過等,方可上市。根據研發經驗,新藥研發存在一定風險,例如臨床試驗可能會因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問題而終止。新藥研發及至上市是一項長期工作,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