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恒安藥業被稅務局追繳稅款3.47億元
- 2021年11月18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布一則關于廣東恒安藥業有限公司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布一則關于廣東恒安藥業有限公司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通知書顯示,廣東恒安藥業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應繳納稅款346751788.98元,限2021年11月22日前繳納,并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繳納或解繳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與稅款一并繳納。逾期不繳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強調,廣東恒安藥業有限公司若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
資料顯示,廣東恒安藥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5月19日,經營范圍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制劑的批發等。蔡文東為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
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前不久剛因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發票9.29億元,被國稅局追征稅款及各項費用3.55億元。并且還曾欠增值稅3826.9857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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