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安必康:控股股東及實控人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 2021年01月22日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提要:延安必康1月21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新沂必康、實控人李宗松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限制消費令。
延安必康1月21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新沂必康、實控人李宗松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限制消費令。公告顯示,申請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一案,因新沂必康、李宗松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向上述單位和人員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李宗松、新沂必康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糾正申請,申請解除限制消費令以便于更好解決相關案件目前的執行困境。
同日晚間,延安必康公告,受市場融資環境影響,繼續推進員工持股計劃的難度較大,公司決定終止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分別于2020年7月3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2020年7月22日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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