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遞客服販賣個人信息 伙同妻子兩個月獲利24萬余元
- 2023年02月11日來源:揚子晚報
提要:利用在寄遞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客服王某認為“專業對口”,監守自盜,賺起了販賣客戶個人信息的“外快”,還把妻子一起拉下水,短短兩個多月獲利24萬余元……
利用在寄遞公司工作的便利條件,客服王某認為“專業對口”,監守自盜,賺起了販賣客戶個人信息的“外快”,還把妻子一起拉下水,短短兩個多月獲利24萬余元……
1996年出生的王某,初中畢業后就一直輾轉在汽修店、飯店、工廠打工。2020年10月,王某入職某大型寄遞公司,在該公司的下屬子公司擔任全國客服。2021年5月,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某在網絡上瀏覽公司相關貼吧,看到有人發布消息“有某寄遞公司的客服嗎”,王某心生好奇,加了對方留的QQ號碼。
屏幕另一頭的周某立即加了王某:“根據我的要求幫我查客戶寄遞信息,我按照每條7元至1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王某一聽有如此高的收益,當即就答應了對方。之后,王某除了在公司正常上班,還要避開同事,偷偷按照周某的要求查詢信息。2021年6月,因疫情原因,公司允許部分考核靠前的員工申請居家辦公,王某因平時工作表現良好,獲得批準。為了方便工作,公司特地給王某連接了內網專線,并提供專門電腦供其使用。哪知,這給了王某可乘之機。由于查詢的信息無法直接導出,需要手動把信息一條一條地打出來,王某既要完成公司派單又要查詢大量信息,有些難以應付,為此他拉上待業在家的妻子董某一起“賺錢”。
王某讓妻子董某專門租了一間車庫,配置了電腦等物品用來“辦公”。夫妻二人分工協作,王某負責和買家保持聯系,董某則按照要求查詢信息并匯總。一天下來,二人最多的時候能查詢上千條信息,賣出后能賺到9000余元。
2021年7月29日,如皋市公安局接到舉報,稱王某所在公司有客服販賣寄遞信息。公安機關經過調查,很快鎖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后,董某主動投案。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身份信息又將買家周某等人(另案處理)抓獲歸案。日前,經江蘇省如皋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王某、董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至二年不等,各并處罰金20萬元至5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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