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視通“公章失控”背后隱藏著什么戲碼
- 2021年12月08日來源:證券日報
提要:在真視通最近收到的關注函中,深交所拋出了五個問題質疑其此前披露的《關于公司印章、證照資料失控的公告》。11月26日晚間,真視通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證照已處于失控狀態(tài)。公司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訴訟等合法合規(guī)方式,追討或補辦公司相關印章、證照等。
關注函遲遲未回復,公司上下諱莫如深,真視通究竟藏了什么“雷”?
截至12月7日《證券日報》記者發(fā)稿,真視通仍未就深交所11月26日下發(fā)的關注函做出具體回應,而是將回復日期延長到了12月10日。
這已不是真視通第一次延長關注函回復日期了,此前真視通接連在8月18日、8月20日收到深交所關注函,但兩次延期后,至今仍未回復。事實上,上述三封關注函的內容均指向真視通新老股東間的股權轉讓糾紛。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走訪真視通公司所在地,但公司方面在得知記者身份后將記者拒之門外。已辭任真視通獨立董事的呂天文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請求,他表示:“雖然我已經辭職,但是在真視通還未找到新獨董之前,我還是對公司負有責任,目前不便對外發(fā)聲。”此外,真視通前任董秘吳嵐亦以工作繁忙為由拒絕了《證券日報》記者的采訪。
真視通在隱瞞什么?
公章失控 延期回復關注函
在真視通最近收到的關注函中,深交所拋出了五個問題質疑其此前披露的《關于公司印章、證照資料失控的公告》。11月26日晚間,真視通發(fā)布公告稱,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證照已處于失控狀態(tài)。公司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訴訟等合法合規(guī)方式,追討或補辦公司相關印章、證照等。
正是這則公告揭開了真視通內斗的一角。據公告記載,公司非獨立董事馬亞認為該公告披露的內容嚴重失實、不準確、不完整,公司證照、印章交由公司多媒體板塊財務負責人杜毅保管,是王國紅、胡小周、馬亞、陳瑞良、吳嵐等五位股東與公司董事長何小波協(xié)商一致做出的安排。
此外,時任真視通獨立董事的呂天文也表示,具體的情況不十分清楚,新老股東各執(zhí)一詞,十分困惑,不知如何進行判斷。而弄清楚事實的真相,超出了其能力范圍。而就在上述公告發(fā)布當日,呂天文因個人原因辭職的公告同時發(fā)布。
對于這場“鬧劇”,深交所要求真視通在12月3日前就公司董事馬亞認為公告嚴重失實內容進行自查,并說明公司相關印章及證照管理的具體情況以及上述事件對公司治理、日常經營管理的影響。
12月3日,真視通并未就深交所關注函做出回復,卻發(fā)布了延期至12月10日回復關注函的公告。同日,真視通還于發(fā)布了《印章管理制度》等多則公告。據真視通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記載,公司董事馬亞對《印章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議案投出了反對票。
12月10日漸行漸近,這一次,真視通還會延期回復嗎?真視通相關負責人就此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準備回復函,但是12月10日能否按時發(fā)布,要以公告為準。至于新老股東如何處理矛盾,公章如何安置,該負責人坦言,“他們還在談”。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告訴記者,新老股東表面上爭奪公章,實際上爭奪的是公司控股權。
“理論上,法人簽字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替代公章,但實踐中,簽字和蓋章并不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董毅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
新老股權轉讓藏玄機
在11月26日的關注函中,深交所也提及曾先后于8月18日和8月20日兩次向真視通發(fā)出關注函,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回復。深交所要求真視通說明截至目前相關工作的進展情況、預計回復時間、前述函件回復是否存在實質性障礙等。
針對今年8月份以來,深交所向真視通發(fā)出的三封關注函,真視通已先后發(fā)布了四則延期回復關注函的公告。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上述三封關注函注意到,真視通控股股東隆越控股持有的真視通9.06%的股份被司法凍結,凍結原因為上述股權轉讓款未支付完畢導致的債務糾紛;王國紅、胡小周、馬亞、陳瑞良、吳嵐等五位股東曾向隆越控股出具《承諾函》,承諾2020年度公司合并報表原業(yè)務存貨及應收賬款規(guī)模控制在5.5億元內。真視通年報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5.19億元,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達8263.81萬元。
另據有關公告顯示,2020年度真視通合并報表原業(yè)務存貨及應收賬款實際規(guī)模與五位股東承諾相差1.83億元。
2021年8月19日晚間,真視通再次披露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無獨有偶,王國紅也被凍結了公司9.06%的股份。
而這還牽出了真視通新老股東此前進行股權轉讓的一份“抽屜協(xié)議”。
據公告,2019年8月份,隆越控股在與5位老股東簽署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同時,還私下簽署了一份業(yè)績承諾函。基于該業(yè)績承諾,隆越控股要求上述五位股東對2019年至2021年的各年度真視通合并報表范圍的原業(yè)務多項指標做出業(yè)績承諾和補償措施。
時間倒回至2019年8月30日,真視通披露,公司實控人王國紅、胡小周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同時隆越控股受讓王國紅股東持有的公司11.78%股份。彼時隆越控股因看好真視通未來的發(fā)展前景,以溢價77%的價格收購了真視通11.78%的股權。
而老股東方面亦在真視通上市后不斷減持公司股票,并尋找資產重組欲求退出。此后,這一本應令雙方“皆大歡喜”的交易因隆越控股遲遲未能支付1.29億元尾款戛然而止。2020年9月份,老股東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司法凍結隆越控股所持9.06%真視通股份。
導致新老股東針鋒相對的根本原因在于:在新股東未支付1.29億元轉讓款的同時,老股東亦未兌現業(yè)績承諾。
12月7日真視通證代以不清楚事情原委為由,婉拒了記者采訪,亦稱董秘開會,不便接聽電話。
《證券日報》記者注意到,在真視通宣布公司印章、證照已處于失控狀態(tài)后,真視通老股東通過媒體發(fā)聲,表示十分焦慮擔心相關事件會影響公司訂單及銀行征信。記者曾試圖采訪真視通新股東何小波,但截至發(fā)稿,仍未能取得聯系。而在與公司前獨董呂天文交流中,記者獲悉,目前真視通的對外發(fā)聲,需通過董秘。
值得一提的是,12月3日晚間,真視通方面發(fā)布了新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備案制度》及《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對此前的多項條款進行細化和修訂。
12月10日,真視通是否能按時回復深交所關注函?《證券日報》記者將持續(xù)關注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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