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汽約車金華被罰 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車輛營運證
- 2023年02月03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網約出租車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車輛營運證或者駕駛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提供服務車輛、駕駛人員與平臺指派車輛、駕駛人員不一致,或者未按規定上傳信息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停業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并處吊銷經營許可證。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金運政罰〔2023〕283)顯示,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車輛營運證,被金華市交通運輸局罰款人民幣1萬元。
其主要違法事實為,2023年1月17日15時13分,金華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在金華市金東區火車南站進站落客平臺巡查時,發現車號為浙GD74213的小型轎車載客一人,該名乘客是錢斌在14時50分接到首汽約車平臺的派車單后前往目的地接到的乘客。
浙GD74213的小型轎車未取得車輛營運證就在首汽約車平臺上成功,首汽約車平臺未按規定對注冊的車輛進行審批,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車輛營運證。
依據《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七條的規定,金華市交通運輸局對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金華分公司罰款人民幣壹(1)萬元整。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2日,注冊資本5355.824萬人民幣。該公司大股東為北京首汽約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5.23%;北京首汽約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北京首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5%。
首汽約車官網顯示,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為其版權所有者。首汽約車是首汽集團打造的網約車出行平臺。首汽約車平臺在用車服務方面,包括了即時用車、預約用車、多日接送、包車業務、接送機、國際用車、城際拼車、深港通等用車服務場景,提供出租、暢享、舒適、商務、豪華、巴士等豐富車型。
《浙江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七條:網約出租車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提供服務的車輛未取得車輛營運證或者駕駛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提供服務車輛、駕駛人員與平臺指派車輛、駕駛人員不一致,或者未按規定上傳信息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停業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并處吊銷經營許可證。
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受到停業處罰或者吊銷經營許可證處罰的網約出租車平臺經營者,注冊地在本省的,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請省公安機關指導屬地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停止聯網、停機整頓;注冊地不在本省的,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處置。
以下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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