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逸發動機故障亮 維修8次均為找到故障原因怎么辦?
- 2021年05月18日來源:中國財經網
提要:作為汽車三大件之一的發動機,一旦出現問題,絕對是令車主最為頭疼的事,因為它可能將導致車輛發生較為嚴重的故障。近日,中國網汽車質量投訴平臺接到一位來自上汽大眾朗逸車主的投訴。
作為汽車三大件之一的發動機,一旦出現問題,絕對是令車主最為頭疼的事,因為它可能將導致車輛發生較為嚴重的故障。近日,中國網汽車質量投訴平臺接到一位來自上汽大眾朗逸車主的投訴。
根據該車主的表述,記者得知,從2020年9月車主購得這款2019款朗逸后,該車的發動機故障燈就不斷亮起,且4S店對此均束手無策,根本找不到故障原因。車主稱,新車剛開了20天左右,其發動機故障燈就亮了,4S店檢查后表示:“是油用的太干凈了才去加油導致的。”
當車主將車開走后,其發動機故障燈則隔三差五就不明原因地亮起,4S店也陸續將可能影響發動機故障的所有配件都更換了一遍,但仍然沒有解決問題。車主氣憤地表示:“從2020年9月18日提車開始,到2021年4月15日,總共維修發動機故障共8次”,截至目前,該輛朗逸里程總數不超過5000公里,“車子都不敢開遠的地方,都是在等修車、等配件、修車、等配件……”車主稱:“目前不接受再維修了!我們時間浪費不起!”并要求退車,換新車。
記者對此查閱了相關規定,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此外,對于處理問題雙方持有爭議的情況,《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發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可以依法向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第三方社會中介機構請求調解解決;可以依法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進行處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責任爭議雙方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根據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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