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堡風電場主變跳閘 閩東電力及2家子公司被處罰
- 2021年08月24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日前,因6月19日上堡風電場llOkV #1主變發生跳閘事件,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對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連發三封《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并處罰金共20萬。
日前,因6月19日上堡風電場llOkV #1主變發生跳閘事件,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對福建閩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連發三封《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并處罰金共20萬。
公告顯示,2021年6月19日,上堡風電場llOkV#1主變發生跳閘事件,在跳閘事件現場調查和對閩東電力的后續檢查中,發現閩東電力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八條和第九十四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九條的相關規定;發現蕉城閩電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發現環三億能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
能源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決定對閩東電力作出罰款10萬元、給予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決定對蕉城閩電和環三億能分別作出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罰款、給予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
針對此次事件,閩東電力表示高度重視,將按照《檢查事實確認書》逐條落實整改。并督促寧德蕉城閩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強安全管理,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制度,明確作業風險等級、防控措施;督促福建環三億能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員進場作業前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安規考試,對作業班成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如實告知安全注意事項。
同時,閩東電力還表示本次行政處罰決定,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資料顯示,閩東電力的主營業務為電力和蒸汽和熱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占營收比例為: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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