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構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
- 2024年04月16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提要: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有關要求,總結2023年金融穩定工作,分析當前金融形勢,安排下一階段工作。會議提出,持續有效防控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有力有序有效處置存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構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4月15日消息,央行近日召開2024年金融穩定工作會議。會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有關要求,總結2023年金融穩定工作,分析當前金融形勢,安排下一階段工作。會議提出,持續有效防控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有力有序有效處置存量風險,遏制增量風險。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構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
會議認為,2023年央行金融穩定系統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健全金融風險監測評估框架,堅持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推動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助力金融高質量發展和金融強國建設,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會議指出,我國金融體系總體穩健,金融風險總體收斂。2023年,銀行、保險、證券業金融機構主要經營和監管指標均處于合理區間。隨著中國宏觀經濟持續回升向好,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有更加堅實的基礎和支撐。
會議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金融穩定系統要持續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24年金融穩定工作。要繼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把握好權和責、快和穩、防和滅的關系,持續有效防控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要加強從宏觀視角對金融穩定總體形勢的分析,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完善系統性風險認定機制,強化風險提示和早期預警。要有力有序有效處置存量風險,進一步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風險早期糾正機制,遏制增量風險。要持續完善風險處置機制,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構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長效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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