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 2024年03月19日來源:人民網
提要: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為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優化金融服務,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4月18日起施行。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為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監管,防范金融風險,優化金融服務,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4月18日起施行。
《辦法》共十章、79條。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一是提高準入標準。提高主要出資人的資產、營業收入等指標標準,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強化主要出資人的股東責任;提高具有消費金融業務管理和風控經驗出資人的持股比例,促進其更好發揮專業與風控作用;提高消費金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金要求,增強風險抵御能力。
二是強化業務分類監管。區分基礎業務和專項業務范圍,取消非主業、非必要類業務,嚴格業務分級監管。適當拓寬融資渠道,增強股東流動性支持能力。
三是加強公司治理監管。全面貫徹近年來出臺的關于公司治理、股東股權、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監管法規和制度要求,結合消費金融公司組織形式、股權結構等特點,明確了黨的建設、“三會一層”、股東義務、薪酬管理、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四是強化風險管理。明確關于消費金融公司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信息科技風險、聲譽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監管要求,優化增設部分監管指標,健全市場退出機制。
五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壓實消費金融公司消保主體責任,健全完善消保工作的各項機制,加強對合作機構規范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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