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監管下踩反洗錢紅線 寶付支付再領305萬罰單
- 2021年12月14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昨日央行上海分行新增行政處罰信息,寶付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付支付”)因四項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305萬元人民幣,責令限期改正。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12月9日。
僅僅時隔兩天,寶付支付再領一張央行罰單。
記者注意到,昨日央行上海分行新增行政處罰信息,寶付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付支付”)因四項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305萬元人民幣,責令限期改正。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12月9日。
此外,時任寶付支付副總經理陳志祥、風控負責人陳文練,因對寶付支付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被處以罰款人民幣11萬元、5.25萬元。
具體來看,四項違法行為類型分別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與身份不明客戶交易。
背負多張罰單,寶付支付還能否順利“闖關”牌照續展,成為外界對寶付支付的關注點。公開信息顯示,寶付支付的支付牌照將在本月到期。
針對此次罰單中列舉的違規事項的具體原因、后續整改進度,以及牌照續展工作進度,記者多渠道聯系寶付支付,截止發稿未能得到回應。
不難看出,寶付此次違規行為全部與反洗錢相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簡稱《反洗錢法》)相關規定,支付機構(屬于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若存在“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等行為,都會收到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對支付機構的監管日趨收緊。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21年以來央行已公布近50張支付罰單,除支付機構被罰之表,還涉及機構總經理以及風控、運營等關鍵部分負責人。
僅在一個月前,銀盛支付也因“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央行深圳支行給予警告,責令一個月內改正,并罰沒人民幣189.24萬元。與此同時,時任銀盛支付董事長李魯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央行深圳支行對其給予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8.5萬元。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表示,從客觀角度來看,識別客戶身份是一項長期、連續的工作,部分機構技術實力不足;從主觀角度來看,部分機構為了展業,在識別客戶身份方面缺少硬性要求,存在僥幸心理。
博通咨詢資深金融行業分析師王蓬博則表示,支付機構應加強反洗錢領域監控力度,比如建立專業的反洗錢團隊、增強反洗錢系統的設計及甄別能力,以及利用更多技術手段,持續增加客戶信息識別的有效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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