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沙銀行1.18%股權兩次流拍后面臨司法變賣 上月遭第四大股東減持不超過2200萬股
- 2021年11月04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長沙銀行發布公告稱,湖南新華聯國際石油貿易有限公司持有的該行4727.79萬股股份將面臨司法變賣,占該行總股份的1.18%。
11月3日,長沙銀行發布公告稱,湖南新華聯國際石油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聯石油”)持有的該行4727.79萬股股份將面臨司法變賣,占該行總股份的1.18%。
公告顯示,長沙銀行收到股東新華聯石油函告,其所持該行股份將于今年11月17日10時在阿里司法拍賣平臺上被公開變賣。
截至公告日,新華聯石油持有該行4727.79萬股股份,占該行總股本比例為1.18%,換言之,此次變賣為清倉出售。其一致行動人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新華聯建設”)持有該行1.63億股,占該行總股本比例為4.06%。兩者合計持股數量2.1億股,持股比例5.24%。
關于變賣原因,長沙銀行披露,新華聯石油因未按約定償還湖南三湘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本金,被三湘銀行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該筆股權此前已面臨2次流拍。今年下半年以來,新華聯系所持長沙銀行合計近1.8億股股權先后面臨拍賣,起拍價共計超15億。截至9月末,超1.3億股股權找到新買家,湖南、浙江國企先后入局,而剩下4727.79萬股則一直無人問津,2次皆流拍。
藍鯨財經曾在阿里司法拍賣客服處了解到,法院拍品上拍流程一般最多有三個階段。分別為第一次拍賣、第二次拍賣和變賣。如果最后變賣失敗,法院不會再上拍。
若上述股份變賣成功,新華聯石油將不再持有長沙銀行股份。長沙銀行表示,新華聯石油及其一致行動人新華聯建設不是該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亦不是該行第一大股東,如上述股份被變賣,不會導致該行控制權或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不會對該行日常經營管理、公司治理產生重大影響。
天眼查顯示,目前長沙銀行前四大股東為長沙市財政局、湖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湖南友誼阿波羅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興業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16.82%、6.56%、5.69%、5.47%。
然而上月11日,長沙銀行披露,第四大股東興業投資擬在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該行部分股份;或在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所持該行部分股份,合計減持不超過2200萬股,即占該行總股本不超過0.547%。
根據該行今年第三季度報告,今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7866.01
億元,較年初增加823.66億元,增幅11.70%;吸收存款本金總額4789.43億元,較年初增加224.91億元,增幅4.93%;發放貸款及墊款本金總額3538.59億元,較年初增加388.62億元,增幅12.34%。
截至9月末,該行營業收入156.91億元,同比增長19.6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0.40億元,同比增長18.64%;基本每股收益1.32元,同比增長6.45%。不良貸款率1.20%,較年初下降0.01 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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