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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和平談滴滴BOSS直聘等被查:平臺發展和國家監管之間有沒有最優解?
          • 2021年07月14日來源:新浪財經

          提要:導讀:近日,國家網信辦連續發布了對“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絡安全審查的公告。審查期間,以上APP均已停止新用戶注冊。

          導讀:近日,國家網信辦連續發布了對“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絡安全審查的公告。審查期間,以上APP均已停止新用戶注冊。?接受網絡安全審查的幾家企業都掌握大量用戶隱私數據,并且業務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有關,一時間,數據安全再次成為關注焦點。?如何看待這個事件及其后續影響?在數據安全管理中,政府、企業、個人的邊界在哪里?中國如何提升數字化治理水平?如何在數字經濟國際化的背景下提升自己的競爭力?帶著以上問題,觀察者網采訪了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北京大學數字經濟與區塊鏈實驗室首席專家曹和平。

          【采訪/觀察者網?劉惠】

          觀察者網:國家網信辦對“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等實施網絡安全審查,如何看待這個事件?是否會有一輪對平臺的“清查”?

          曹和平:“運滿滿”、“貨車幫”、“滴滴出行”擁有的數據已經是全國性的數據了。我們說的數據有兩種,一個是商業性的數據,比如用戶的行為數據,但是宏觀性、總量性的數據,大多涉及到數據安全,比如像國家糧食信息。

          現在,“貨滿滿”、“貨車幫”都有1億以上的客戶了,它們的客戶彌漫在全國經濟當中,尤其是廠商和市場當中,企業達到了獲得宏觀總量信息的門檻。“滴滴出行”的規模比“運滿滿”和“貨車幫”還大,股東也是海外的,因此,滴滴企業的治理結構中,自覺保護來自于中國客戶利益的激勵就沒有本國企業的激勵大。所以,中央網信辦根據《網絡安全法》和網絡安全審查規定,對這三類企業進行上述兩方面的核查,我覺得有它合理的地方。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計劃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打擊惡意侵犯個人隱私的舉動,推特、臉書、谷歌就威脅要退出,有人說這是美國互聯網巨頭對香港特區政府聯合發動的威脅。另一方面,美國政府要求網絡企業披露網絡安全方向的信息,因為“運滿滿”和“貨車幫”的滿幫集團是在美國上市的,滴滴也是在美國上市的,它在美國上市的時候,需要遵守美國證券管理法相關的內容。公司一方面要滿足美國的相關法案,一方面在中國要達到國家披露信息安全程度,企業就會“老鼠鉆風箱,兩頭受氣”。

          中美兩國政府還都沒學會數字跨國企業的管理,因為數字交易的跨國、跨境特性,使得美國的公共部門和中國的公共部門需要相互協調。

          不同國家的企業管理不同,美國管理企業主要通過收稅,印度政府對互聯網企業的管理基于網絡安全總體框架和保護國內信息技術產品。這個過程中就會出現不同公共部門競爭性管理跨國企業,造成對企業的過度管理。我覺得公共部門可以商量出來一個不用過度管理的國際治理體系,讓數字企業在最佳的市場管理條件下去經營。

          這輪審查,個人覺得主要針對數字安全,目前暫時是對跨國跨境的數字企業的審查管理,對國內所有數字企業平臺的審查,我覺得可能還沒到火候上。

          觀察者網:您剛才講到印度和美國的案例,能否詳細講講?

          曹和平:假定谷歌、臉書和推特在印度市場上運營的話,出于數據安全的考慮,印度政府會要求把印度境內運營的數據信息向政府如實匯報。另外,美國的消費者購買印度國內谷歌、臉書和推特上的信息,按照跨國消費市場貢獻部分和收稅原則,不能把所有的稅收都交到美國去。換句話說,印度出現了兩個管理激勵,第一個是和美國的分稅激勵,第二個是國家的數據安全激勵。

          谷歌不能把所有的稅收都交給美國,印度的消費者購買美國的商品,在印度市場上實現的銷售收入,印度政府有分得稅收的權力,因為美國企業的經營市場環境是印度政府來提供的,不是美國政府提供的。

          但是,企業創新、核心技術、研發的收入,如果沒在印度的話,應該歸美國來收稅,這時候就會發現美國和印度又談出一個邊界來。但是談出邊界以后,企業把所有信息既告訴印度政府,又告訴美國政府,你會發現最終結果是企業被雙重征稅。這就叫競爭性監管,在國家爭奪稅源的時候,企業就會出現過度交稅的這么一種可能,那么就要在國際政府之間協調和改進國際數字治理體系。

          此外,印度政府要求的國家安全,我覺得是非常合理的,中國政府也應該在跨國數字企業進行數字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披露信息。

          觀察者網:避免政府出現過度管理的情況,這里有一個我們之前一直在探討的問題,數據到底屬于誰,是否具有國家安全的性質?政府、企業、個人的邊界在哪里?

          曹和平:數據的總量管理,不管企業生成的,還是其他網絡生成的,都應該向政府披露,因為總量的信息會對整個國家的安全產生影響。舉個例子,比如說糧食生產數據,中國每年生產多少噸糧食如果讓美國知道,在中國產生3000億的糧食缺口后,美國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對稱來獲取超額收益。

          換句話說安全門檻上限以上的數據,應該歸屬政府管理,數據哪里產生歸哪里管理,但是安全數據線之下的盈利性數據應該歸企業,應該把政府和企業的界限劃清楚。

          第二點,企業在安全數據線以下獲取的利潤,生產多少利潤交多少稅。但如果這個利潤是在東道國和母國共同產生的話,東道國和母國需要有一個收稅邊界,不能競爭性的收稅,讓企業付雙重的稅。

          關于個人數據信息,如果是個人序列性、整體性的信息,包括隱私信息,企業不應該用。因為企業一旦掌握序列性的信息,可能會對個人隱私安全造成某種傷害,所以政府應該立法對其進行限制,對個人隱私數據進行脫敏。脫敏前的數據歸政府,脫敏后的數據歸企業。

          觀察者網:國際上,經歷Tik?Tok事件之后,我們意識到了數據安全的重要性。而且這方面,歐美早已行動,歐洲是基于《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優先考慮對個體權利的絕對性保護。美國是基于自由秩序、國家利益的“長臂管轄”,相比之下,中國對數據安全的保護如何避開歐美模式的弊端?

          曹和平:?中國的數據安全管理,第一,我們在數據管理上不允許國外在中國數據的使用方面有長臂管轄的空間。

          第二,我們支持企業獲得效益和盈利最大化,政府不能不讓企業充分應用數據,因為這最終會導致企業把數據放到另外一個國家去,在商業經濟上對國家不利。所以,我們反對長臂管轄,堅決守衛公共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同時讓企業脫敏后的商業信息為企業達到最優化效益。

          觀察者網:國內來講,目前平臺資本和政府、用戶之間的關系都比較緊張。現在國家已經著手管理網絡安全,您認為如何在監管和發展之間尋找一個最優解?

          曹和平:監管和發展是個永遠的最優化問題,任何時候都存在。先談一個理想的監管,在社會福利函數的意義上,讓公共部門、個人和企業利益同時最大化的邊界就是管理邊界,這三者利益加起來最大數值就是理想的監管狀態。

          舉個例子,比如“滴滴打車”這個APP,企業獲取到個人詳細的性別、年齡、工作、居住環境信息,將這些信息賣給別的企業,那么可能會對個人隱私安全造成傷害。

          我們現在要求政府監管企業和平臺,數據產生后三個月必須脫敏,去掉姓名、年齡、工作等個人信息,但是企業依舊可以得到行業平均數、擁堵程度等信息,依舊可以做最優化運營,但是不能知道更加深入層面的信息,這就是審計性脫敏。

          第二,不能傷害到企業生產經營積極性,政府出臺需要一系列要求企業自覺保護消費者隱私的激勵,在隨機性、審計性脫敏的同時,查到有公司數據不脫敏的現象,要進行大額懲罰,把審計性的脫敏和審計性的獎懲制度聯系起來,讓企業、行業自律來幫助解決問題,而不是政府單一監管。

          第三,發動整個社會來監督第三方平臺企業,設立投訴審查制度,對投訴進行處理和反饋,整個數字安全監管和治理需要全社會共同去做。

          觀察者網:我們之前探討過互聯網社會主義,破解平臺壟斷和資本蔓延,不是簡單的公有化和私有化的問題。從對內防止拉大貧富分化,對外提升競爭力這兩方面考慮,該如何提升我們的數字化治理水平?

          曹和平:數字經濟是個新東西,各國管理水平有差距,比如說美國、中國、歐盟的不同措施和行為,背后有著不同的歷史積淀。數字經濟大規模成體系發展也就這十年的事情,大家的經驗都不足,加上一些政治、經濟的利益參與進來,讓大家看不清局勢。

          我覺得如果要提升數字化治理水平的話,全世界應該合作起來,在國家和國家之間形成一個全球互補的管理體系,不能把所有的制度和規則都由美國包攬,小國、發展中國家沒有話語權,要建立超越國家主權的一個數字管理的第三方全球機制,類似于WTO,而且各國政府應該支持組織的存在和管理。

          第二個就是中國政府在數字貿易方面亟需開放,同時也要保護中國的數據安全。當我們還不是處在絕對優勢條件下,如果把所有數據披露出去,很容易被卡脖子,所以還是要守住國家數據安全底線。

          觀察者網:數字貿易的本質是數字經濟的國際化,包括貿易手段數字化和貿易產品數字化,在各國逐步完善網絡安全審查、提高數字安全壁壘的背景下,中國如何在數字經濟國際化下提升自己的競爭力?

          曹和平:數字經濟的國際化最重要的是,只要企業在我們國家的第三方數字平臺市場上獲得的交易收益比對其他國家的交易收益多,我們在國際數字交易中就有了話語權或定價權了。所以,建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全球數字開源機制平臺和全球中心,變得越來越重要,不要認為谷歌、推特的數據平臺老壓著我們,為什么我們自己不建設這樣的平臺?

          要讓全世界的人和企業在中國實現數字價值的份額,比在其他地方同樣一份數字實現的價值收益大,自然就會吸引企業過來。數字開源機制平臺是數字經濟里的定價中心和核心競爭力,而不是芯片或操作系統。

          觀察者網:除了開源機制平臺外,是否還可以有別的措施,比如說稅收優惠政策?

          曹和平:舉個例子,香港稅收最低,但香港不是全球的交易中心。所以光降低稅收不行,開源機制是一種實現價值的中樞,稅收優惠只是說讓利多少,實現價值的中樞是創造利潤多少,這兩個還是截然不同的。

          觀察者網:您之前說2027年中國的數字經濟占GDP比重將超過50%,在網絡安全治理不斷合規化的將來,我國數字經濟可能會產生哪些問題?數字經濟如何更好的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曹和平: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占GDP比重38.6%,數字經濟的成長速度是實體經濟成長速度的三倍,但是我們的數字經濟有一些問題,就是B2C成長得很快,比如阿里、京東、拼多多、美團等面對消費者的企業,但是B2B廠商中間市場、工業4.0核心技術、中國制造2025這一塊的數字經濟發展得比較慢。

          第二,一些生產技術的高新技術園區和創新產業(58.860,?-0.20,?-0.34%)園發展得比較慢,咱們要向這方面努力。

          第三,數字貨幣,全球央行都把數字貨幣作為現代法幣的補充,我個人覺得應該把數字貨幣和現在的法幣作為雙軌運行,然后向并軌運行過渡,這恐怕是中國一個比較現實的政策選擇。

          觀察者網:目前數字經濟增長很快,其中產業數字化對數字經濟增長貢獻高達八成,其中數字產業化也面臨瓶頸。

          曹和平:對,這就是數字替代經濟和數字創造經濟的區別。產業數字化比較容易理解,它是一種數字技術對傳統技術的替代和升級,但是它的報酬率畢竟是低的。數字產業化是數字創造經濟,是目前的藍海,這意味著它的回報率可能會更高。

          所以我們發展產業數字化的同時一定要注意數字產業化,因為數字產業化才能讓我們走到全世界的前面去。要大力提倡創新和數字產業化,給整個國民經濟體系注入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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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齊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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