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墨龍因重大事件未按規定披露遭行政處罰
- 2021年10月22日來源:經濟參考報
提要:近日,山東墨龍發布公告稱,因信息披露違規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近日,山東墨龍發布公告稱,因信息披露違規收到山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山東墨龍未按規定披露重大事件、發布的三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均存在虛假記載。最終山東證監局對山東墨龍、原董事長劉云龍及原董事會秘書劉民予以警告和罰款,同時責令山東墨龍予以改正。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墨龍主要從事能源裝備行業所需產品的設計研發、加工制造、銷售服務與出口貿易,主要產品包括石油鉆采機械裝備、石油天然氣輸送裝備、油氣開采裝備及主要關鍵部件、鑄鍛產品等,主要應用于石油、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等能源的鉆采、機械加工和城市管網等行業。
2020年1月19日,山東墨龍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恩榮與薛某林簽訂協議約定:張恩榮擬將山東墨龍的控制權轉讓給薛某林或其指定的收購主體,具體轉讓股份數量為198617000股,占總股本的24.89%;薛某林向張恩榮支付履約定金人民幣5000萬元;薛某林承諾2020年3月底之前確定收購主體;雙方在相關券商確定符合收購條件后簽署《表決權委托協議》等。
山東證監局認為,該事項屬于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第八項規定的重大事件。山東墨龍未及時進行披露,直至2020年11月26日才在發布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中涉及了上述轉讓內容。時任山東墨龍董事長兼總經理劉云龍參與協議簽署全過程,并將一份協議帶回山東墨龍保存,知悉上述事項并決定不予披露;時任山東墨龍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劉民參與協議簽署過程,知悉上述事項并未按規定披露。
記者發現,在山東墨龍信披違規的背后,其業績連續下滑。Wind數據顯示,2019年和2020年,山東墨龍的營業收入分別為43.89億元和30.10億元,同比分別下滑1.42%和31.42%;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96億元和-2.67億元,虧損幅度擴大。不久前,山東墨龍發布的2021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稱,預計公司前三季度歸屬凈利潤虧損1億元至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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