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玖璽”項目涉嫌銷售欺詐被調查 牽出開發商正升置業用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
- 2022年06月30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徐州正升置業也表示,登記住所“徐州市泉山區萬科翡翠之光商辦1-132”由代辦機構提供,經核實該地址有誤。案件辦理期間,徐州正升置業于2022年01月06日對登記住所進行變更,變更后登記住所為徐州市泉山區健康路2號紫闕臺小區13幢1單元105。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徐州正升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因違反《公司法》,采取使用虛假地址、虛假出租方虛構事實,編造虛假《房屋租賃合同》等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相關違法行為,被徐州市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9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0年,在調查正升置業銷售“玖璽”項目涉嫌銷售欺詐的過程中,執法人員分別于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9日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與當事人時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聯絡員孫友忠進行聯系,但始終未取得有效回應。遂對正升置業登記住所實施實地核查,也未找到“徐州市泉山區萬科翡翠之光商辦1-132”房屋。
經調查查詢徐州市商品房備案銷售系統及相關項目資料,確認相關項目中無“商辦1-132”房屋信息。
徐州正升置業也表示,登記住所“徐州市泉山區萬科翡翠之光商辦1-132”由代辦機構提供,經核實該地址有誤。案件辦理期間,徐州正升置業于2022年01月06日對登記住所進行變更,變更后登記住所為徐州市泉山區健康路2號紫闕臺小區13幢1單元105。
泉山區市監局認為,正升置業實際住所及經營場所在徐州市泉山區健康路2號紫闕臺小區售樓處及門面房,主觀上故意在設立登記與變更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虛假材料,采取使用虛假地址、虛假出租方虛構事實,編造虛假《房屋租賃合同》等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正升置業及全體股東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行政處罰決定書8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規定違法行為,定性當事人及全體股東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決定對其罰款19萬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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