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鵬控股子公司虛假宣傳被罰96萬元
- 2021年11月10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信用合肥近日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鵬欣房地產”)因發布違法廣告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被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96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合高市監罰字﹝2021﹞503號。
信用合肥近日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安徽鵬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鵬欣房地產”)因發布違法廣告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被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96萬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合高市監罰字﹝2021﹞503號。
天眼查資料顯示,安徽鵬欣房地產為金鵬控股集團通過金鵬地產集團(滁州)有限公司間接持股的全資子公司。據官網資料,金鵬控股集團始創于1993年,2020年產值突破289億元,擁有員工6000余人,業務涵蓋投資管理、地產開發、商業開發運營、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等領域。
記者注意到,這并非安徽鵬欣房地產今年第一次遭遇行政處罰。此前,安徽鵬欣房地產曾被舉報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對“鷺湖花園”項目52套商品房進行擅自銷售。今年6月,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和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發布處理通報,指出該行為違反了商品房預售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對安徽鵬欣房地產處以已收取的預付款1%的罰款,共計681816.28元,并扣除信用30分,兩年內禁止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土地競買。
值得一提的是,金鵬控股旗下位于滁州的另一項目“金鵬山河境”此前同樣被投訴存在虛假宣傳。項目業主向投訴稱,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贈送的“院子”,在接房時“消失”了。還有業主表示,在售樓時金鵬利用尚在規劃中的學校和輕軌作為宣傳“賣點”,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資料顯示,金鵬山河境由滁州市建鵬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該公司由金鵬控股通過金鵬地產集團(滁州)有限公司持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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