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俊發名城違法施工遭處罰 工地內未建三池一設備
- 2021年03月17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近日,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對建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豐建筑”)罰款2000元并責令改正,處罰事由為其在俊發名城N23-1地塊施工過程中工地內未建三池一設備。
近日,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對建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豐建筑”)罰款2000元并責令改正,處罰事由為其在俊發名城N23-1地塊施工過程中工地內未建三池一設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盤城管處罰決(2021)NO:0002145。記者查詢發現,俊發名城N23-1地塊為俊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發集團”)旗下項目。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建豐建筑主要違法事實:“2021年1月18日巡查發現建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在通源路俊發名城N23-1地塊施工過程中工地內未建三池一設備。”
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2月7日。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指出:“第一款:在城市內進行建設和施工的單位,應當在施工前與項目所在地的城市管理部門簽訂市容保潔責任書。第二款:施工場地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有效防止塵土、泥漿、污水等污染環境的設施。施工場地出口處應當設置防泥設施并對車輛進行沖洗,防止車輛污染道路。第三款:建設工程竣工時,應當清理施工現場和周邊環境,經城市管理部門驗收合格,方能撤離施工現場。違反第一、三款規定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的,處以一千元罰款;造成道路污染的,責令清除污染,并按照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三十元罰款。”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三池一設備”為車輛過水池、沉淀池、過濾池及車輛清洗設備。嚴格落實“三池一設備”“六個百分百”“八個必須”等揚塵防控措施,是解決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等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的重要手段。揚塵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設施工、道路與管線施工、房屋拆除、物料運輸、物料堆放、道路保潔、植物栽種和養護等活動中產生的粉塵顆粒物,對大氣造成的污染。
資料顯示,俊發名城N23-1地塊建設單位為云南俊發龍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俊發集團持股98.84%;云南嘉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持股1.16%。該項目凈用地面積23602.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130518.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3670.94平方米,容積率5.48,建筑密度24.48%,綠地率40.15%。一期指標如下:總建筑面積(地下室及1、2、4、5、6號樓地上部分)為160788.62平方米,其中,地上為107117.68平方米, 地下為53670.94平方米。
官網顯示,俊發集團1998年創建于云南, 深耕云南,并快速推進全國布局,目前已入駐大灣區、長三角、華中、西南四個高成長區域,上海、佛山、廣州、西安等14城,累計開發百余個地產項目,及百余物業服務項目。總資產突破1500億元。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