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披違規 雅創電子及其責任人被警示
- 2024年08月07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雅創電子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公司與威雅利財務報告會計期間不同,境內外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要求和信息披露時點存在差異等原因,公司及管理層未能及時獲得威雅利同期經營數據,因此,公司在定期報告中予以說明,并在相關公告中做出風險提示,但未能滿足關于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昨日晚間,雅創電子(301099.SZ)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據公告,2024年6月25日,雅創電子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調整及相關定期報告更正的公告》,因公司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確認持有威雅利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威雅利”)21.24%的股份產生的投資損益,導致公司2023年半年報、2023年三季報以及2024年一季報多計凈利潤分別為332.3萬元、1661.26萬元、831.59萬元。更正后的凈利潤分別為2998.56萬元、4179.36萬元、2359.98萬元。
上海證監局認定,雅創電子前期披露的2023年半年報、2023年三季報以及2024年一季報涉及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謝力書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樊曉磊作為公司財務總監,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上海證監局決定對上述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雅創電子在公告中表示,由于公司與威雅利財務報告會計期間不同,境內外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定期報告的信息披露要求和信息披露時點存在差異等原因,公司及管理層未能及時獲得威雅利同期經營數據,因此,公司在定期報告中予以說明,并在相關公告中做出風險提示,但未能滿足關于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公開信息顯示,雅創電子主營業務為汽車領域內的電子元器件的分銷及電源管理IC的設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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