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
- 2024年04月25日來源:中國新聞網
提要:公告提到,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到,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按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轉移、變更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下的,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公告所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規定在農業農村部門辦理注冊登記,被賦予以字母"N"開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并取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證》。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責任編輯:張紫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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