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起多地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1.5萬億退稅啟動
- 2022年03月31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1.5萬億退稅開始實施、交通違法記分制度迎來新調整……隨著四月的到來,一大批新規實施,涉及打工人、司機、旅客、小微企業、空運企業、航運企業等。
(記者 暢帥帥)川渝湘閩四省份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5萬億退稅開始實施、交通違法記分制度迎來新調整……隨著四月的到來,一大批新規實施,涉及打工人、司機、旅客、小微企業、空運企業、航運企業等。
打工人迎福利!川渝湘閩四省份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中國網財經梳理發現,4月1日起,四川、湖南、重慶、福建4省份將施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3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發布《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對全省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四川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1970元、1870元;小時最低工資為22元、21元、20元。
3月22日,湖南省人社廳發布《關于湖南省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明確從4月1日起,該省月最低工資標準3檔次調整為1930元、1740元、15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3檔次調整為19元、17元、15元。
重慶、福建兩省份最低工資標準也將自4月1日起上調!據此前公布信息,調整后,福建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依次為2030元/月、1960元/月、1810元/月、1660元/月;重慶分為兩檔,分別為2100元/月、2000元/月。
小微及六大行業受益!1.5萬億退稅4月起實施
繼政府工作報告宣布今年實施1.5萬億元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后,3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對所有行業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制造業等六個行業,4月1日起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而小微、個體戶存量稅額在6月底前全額退還,隨后啟動六個行業存量稅額退還工作,年底前完成。
3月23日,財政部副部長許宏才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全年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優先支持小微企業,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二是重點支持制造業等行業,全面解決制造業等行業留抵稅額問題。三是中央提供財力保障,確保退稅及時退付、“三保”足額保障。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道樹表示,目前來看,各項工作進展順利,我們有信心在4月1日前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確保納稅人按時享受。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繼續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確保大規模留抵退稅這項關鍵性舉措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司機注意!交通違法記分制度有調整
從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訂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新辦法對現有的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
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設立一次記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檔記分。
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新辦法中:一次記12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9分的違法行為7類,一次記6分的11類,一次記3分的15類,一次記1分的10類。
同時,在全國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
滿分學習考試制度也有調整。新規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督促駕駛人嚴格遵法守規,安全駕駛。
準司機看過來!增駕、跨省考試有了更多便利
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4月1日起實施,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再推出6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考”,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明。
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復駕駛資格。
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其他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
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滿足群眾駕駛房車出游需求,促進房車旅游新業態發展。
另外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分別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駕駛人考試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推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體檢等信息,群眾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小微收“紅包”! 4月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稅專家認為,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后三個季度直接免稅,減負力度大,體現了國家為小微企業紓困解難的決心,有助于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支持經濟平穩運行。
出行看好了!4月8日零時起全國鐵路實行新的列車運行圖
據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消息,4月8日零時起,全國鐵路將實行新的列車運行圖。新圖統籌考慮鐵路新線投用和客貨列車開行結構調整,精準配置運力資源,積極服務國民經濟平穩運行和高水平對外開放。
涉及客運方面,優化中東部地區高鐵運行徑路,增加湖北前往長三角地區的高鐵徑路,豐富旅客出行選擇。安排開行武漢、宜昌至安慶、池州、銅陵、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的動車組列車24列。調圖后,經黃岡至黃梅高鐵,武漢至安慶、池州、銅陵等地旅行時間大幅壓縮。
國家鐵路集團表示,將結合疫情防控從嚴從緊要求和人民群眾便捷出行需求,“一日一圖”精準安排運力,繼續做好延長12306網站售票和改簽服務時間、提供乘車臨時電子身份證明等線上服務,大力推廣旅客進站、候車、中轉、訂餐等線下環節無接觸式服務,持續做好老、幼、病、殘、孕等重點旅客和脫網人群出行溫馨服務。
在汛期避險方面,采取汛期主動避險措施,將原經由鷹潭至廈門鐵路運行的廈門北至上海南的K1210/1209次、廈門北至西安K242/243次、廈門至貴陽的K946/947次6列旅客列車,調整到南平至龍巖、橫峰至福州、北京至九龍鐵路等線路運行,確保旅客列車運行安全。
空運企業相關!國際貨運航權配置規則生效
為進一步提升我國國際航空貨運能力和空運企業國際競爭力,民航局發布《國際貨運航權配置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將于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規則》旨在加快形成內外聯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網絡,有效應對疫情沖擊風險,抓住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布局調整機遇,增強行業發展韌性。
此次修訂的《規則》區分了客、貨航空運輸性質、特點和規律,專門針對貨運航權制定的配置政策,增強了貨運航權配置的針對性和科學性,能夠提高航權資源使用效益,提升我國空運企業國際競爭力,主動適應新發展格局對航空貨運更高水平開放發展的內在需要。
此外,《規則》明確了市場化導向、樞紐戰略優先、拓展航線網絡、守牢安全底線、信息公開透明的五條國際貨運航權配置原則。特別是《規則》聚焦航空貨運集中度高、樞紐效應顯著的特點,將樞紐發展類指標增加一倍,占比由20%提升至40%,助力航空運輸企業集中資源,開展樞紐化運營,做大做優做強。
航運降成本!4月起這些港口收費將減并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下發《關于減并港口收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減并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定向降低引航(移泊)費收費標準、擴大船方自主決定是否使用拖輪的船舶范圍,降低貨主企業和船公司物流成本,促進口岸營商環境優化。
根據《通知》,取消港口設施保安費的政府定價,將其納入港口作業包干費作為子項,該子項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原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
此外,調整引航(移泊)費計費結構,分類降低港口的航行國際航線船舶的引航(移泊)費基準費率。深圳港、湄洲灣港、日照港、錦州港等4個港口降低引航費基準費率15%,上海港、寧波舟山港、大連港、唐山港、青島港、連云港、湛江港、福州港、防城港、威海港、黃驊港、煙臺港、廈門港、泉州港等14個港口降低引航費基準費率10%,上海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降低引航(移泊)費基準費率5%執行,2024年1月1日按降低10%執行。經測算,以上沿海港口引航機構減費金額約每年3.2億元。
《通知》要求,港口經營人等單位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落實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根據本通知及時調整對外公示的收費項目名稱和收費標準。相關代理企業代收代付貨物港務費,不得加價收費。不得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強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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