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據入表”漸行漸近 相關規定有望明年起施行
- 2023年07月25日來源:證券日報
提要:“數據入表”后將在財務報表中準確反映企業數據資產的價值,為企業的數據資產管理和運用提供依據,且有利于日后數據資產的交易定價,進而推動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和壯大。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相關部門對去年12月份公布的《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內容廣泛征求意見,不斷調整優化,目前最后一稿已完成討論。預計該規定或于明年施行,“數據入表”有望助力我國進入“數據資產”時代。
“‘數據入表’可以使數據價值實現資產化,有利于企業對數據資產進行充分利用和開發。”工信部新基建重大項目評審專家、北京郵電大學科技園元宇宙產業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陳曉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數據入表”后將在財務報表中準確反映企業數據資產的價值,為企業的數據資產管理和運用提供依據,且有利于日后數據資產的交易定價,進而推動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和壯大。
當前,數據要素作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五大生產要素,已然成為經濟的重要增長引擎。一方面,社會對于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呼聲越來越高;另一方面,企業數據資源流通體系不暢,權益體系不完整、分級分類機制缺失等一系列問題制約著數據要素市場的建設。
在此背景之下,財政部于2022年12月份研究起草印發了《暫行規定》。從內容來看,《暫行規定》包括適用范圍、數據資源會計處理適用的準則、披露要求以及企業的銜接處理要求等四部分內容。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相關部門綜合各方意見,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完成對《暫行規定》最終稿的討論,我國“數據入表”將正式開啟。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胡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將數據明確為生產要素,將提升全社會對于數據經濟意義的認識,戰略性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制定和頒布相關會計準則,對規范數據資產的計量、轉讓、使用等將提供基礎性支撐。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數據如果可以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里披露出來,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國經濟動能轉化中數據要素的價值,引導企業更加重視數據要素,重視數據資產的價值挖掘和使用,進而實現數字化轉型。
目前,我國“數據入表”過程中仍存在一些阻礙尚待解決。例如,數據資源的質量和完整性仍需要提升;企業面臨技術和人員能力不足,缺乏相關管理和會計處理經驗等問題。
陳曉華表示,市場上對于“數據入表”尚未形成統一的會計評估標準,且部分企業數據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數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導致“數據入表”后的持續跟蹤和監管或存在一定程度困難。
在胡捷看來,數據資產有別于實物資產,其交易并無成熟模式。因此,通過市場交易的結果直接定價比較困難。同時,國際上對于數據入表的規范仍在探索中。
對此,受訪專家均表示,企業應積極擁抱變革,在實踐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不斷提高相關規定的實際操作性。可從數據監管、定價方法等方面先試先行。
陳曉華建議,企業方可建立數據資產管理系統,定期開展清查和評估;配備數據管理和會計核算人員,提升數據意識;關注政策動向,做好入表準備工作。
胡捷則表示,可借助間接測算方法實現數據定價入表。包括考察從事數據開發利用活動的勞動者報酬、相關機器設備的固定資產折舊,以及有效運用數據獲得的企業盈余等,從而間接確定入表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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