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長總經理實控人等均失聯 金潤棗業麻煩纏身
- 2021年06月18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6月15日,主辦券商國融證券發布公告稱,目前,除董事會秘書外,金潤棗業董事長、總經理、實控人等人員均處于失聯狀態,其中董事長李吉生電話已無法打通。
6月15日,主辦券商國融證券發布公告稱,目前,除董事會秘書外,金潤棗業董事長、總經理、實控人等人員均處于失聯狀態,其中董事長李吉生電話已無法打通。
金潤棗業于2016年6月掛牌新三板,是基礎層企業。因未在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報,公司股票已于5月6日停牌。如公司在6月30日前仍未能披露2020年年報,全國股轉公司將終止其股票掛牌。
收入驟減
金潤棗業成立于2007年4月,是一家集紅棗種植、加工及銷售為一體的現代化農業生產企業。十多年來,公司采取“公司+基地+農戶”的運作方式,完善紅棗種植產業鏈,形成了龍頭牽引、基地帶動、網絡輻射、企農互利的經營格局。以原棗加工為主,逐漸擴大紅棗深加工規模。現有紅棗種植示范基地8000余畝,擁有以“錦好棗園”為品牌的金色陽光、貴妃紅、北緯36度、古蘭經典、西域養年紅、棗夾核桃等系列30余個紅棗產品。
去年上半年,金潤棗業實現營業收入172.80萬元,同比下降89.02%。對于營業收入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公司表示,近年來紅棗市場行情不好。2019年,紅棗價格太低,公司只采摘了部分紅棗,產量及銷量下降。2020年上半年,公司銷售等各項業務的開展受疫情影響較大。
截至去年6月底,金潤棗業貨幣資金余額為16.49萬元,其中使用受限資金5萬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額2500萬元,其中公司自托克遜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1500萬元,并以經濟林作為抵押物(評估值8145.59萬元);向中國農業銀行托克遜縣支行獲取2筆流動資金借款合計1000萬元(借款期限均為一年且已于2020年初到期)。
主辦券商彼時發布的風險提示公告顯示,金潤棗業存在未支付逾期借款利息、資金緊張、各項業務開展困難、面臨嚴重持續經營風險等情況。
賬目反常
針對2020年半年報,全國股轉公司監管一部在去年12月對金潤棗業下發了問詢函。除了持續經營能力,問詢函還對應收賬款、在建工程、對外擔保、公司治理進行追問。
截至2020年6月底,金潤棗業應收賬款賬面余額6912.92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1530.96萬元,應收賬款規模較期初未發生明顯變動。其中,公司對金額813.02萬元的應收賬款按單項且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問詢函要求公司說明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對應的債務人名稱、經營情況、交易背景、賬齡等。
半年報披露,金潤棗業在建工程期末賬面余額200萬元(較期初余額無變動),為公司大型沼氣工程項目,未計提減值準備。經查閱前期年度報告,公司自2016年開始建設該沼氣工程,該項工程預算金額為500萬元,建設資金來自政府專項資金和公司自籌款項。截2016年末,該項目余額204.58萬元,完工進度為40.92%。
問詢函要求金潤棗業說明上述沼氣項目的建設背景、建設計劃等,并說明該項目尚未能完成建設的原因及合理性;說明該項目的后續建設安排以及未計提減值準備的判斷依據及合理性。
半年報披露顯示,公司、王偉紅、李吉生、孟慶云等人為胡建學(實控人李吉生配偶之兄)在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的借款向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擔保金額500萬元。因胡建學未按期償還借款,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代償責任,并向法院申請對王偉紅的財產進行保全,公司存在較大代償風險。
問詢函要求金潤棗業說明是否就上述潛在賠償事項于報告期進行賬務處理,并說明具體賬務處理情況;說明上述擔保事項當前進展,公司是否已實際承擔賠付義務,該事項對公司的財務影響等。
高管失聯
根據公告,主辦券商經通過郵件、微信、電話等方式多次聯系金潤棗業董事長、實控人、董秘等人,了解金潤棗業2020年年報的情況。截至目前,除董事會秘書外,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實控人等人員均處于失聯狀態。同時,董秘杜曉東告知主辦券商其已實際離職,故其不知曉金潤棗業2020年年報編制情況。
根據2020年半年報,董事長李吉生及四位董事合計持有金潤棗業78.10%的股權。其中,李吉生持股比例達30.50%。金潤棗業最近一次有成交的日期在2018年5月,總市值停留在6.7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杜曉東未對金潤棗業2020年半年報內容審議,無法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公司半年報同時披露,杜曉東疫情后一直未到公司復工,也未提供離職申請材料,未實際履行董秘職責,董秘由董事長代行。
根據公告,主辦券商已通過郵件、微信、電話等方式告知金潤棗業,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的要求,披露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掛牌的風險提示性公告以及相關進展公告。截至目前,主辦券商未收到金潤棗業就相關事項的披露資料,金潤棗業未能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中國證券報記者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獲悉,李吉生已分別在今年2月、3月被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合計732萬元。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