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凱旺科技連虧2年半 上月被警示2021上市中原證券保薦
- 2025年09月24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凱旺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6.50億元,募集資金凈額為5.80億元,較原擬募資多2.81億元。此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凱旺科技原擬募資2.99億元,擬分別用于精密連接器及連接組件產能擴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凱旺科技(301182.SZ)近日發布的2025年半年度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3.20億元,同比增長10.7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618.80萬元,上年同期-2082.71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3818.27萬元,上年同期-2965.38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4422.62萬元,上年同期182.87萬元。
凱旺科技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報告期內,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5.96億元,同比增長9.1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345.29萬元,上年為-5682.02萬元;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09億元,上年為-6394.28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6509.87萬元,上年為-1300.49萬元。
凱旺科技于2021年12月23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新股2396萬股,發行價格為27.12元/股,保薦機構為中原證券,保薦代表人為王二鵬、武佩增。
凱旺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6.50億元,募集資金凈額為5.80億元,較原擬募資多2.81億元。此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凱旺科技原擬募資2.99億元,擬分別用于精密連接器及連接組件產能擴展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凱旺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費用總額為6946.38萬元,其中,承銷及保薦費用5583.21萬元。
此前,凱旺科技于8月20日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函的公告。
凱旺科技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南證監局”)出具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5】18號,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創業板監管函(2025)第109號。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將購買原材料進行組裝加工并對外銷售的特定業務收入核算方法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并對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以上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海剛、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邵振康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河南監管局決定對公司及陳海剛、邵振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監管函顯示,2025年4月24日,凱旺科技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凱旺科技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對2024年一季度起開展的“購買原材料+成品組裝”業務進行了回顧,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將該業務由總額法改按凈額法確認收入,并對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凱旺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相關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
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陳海剛作為公司董事長、邵振康作為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4.2.2條、第5.1.2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和相關當事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