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減持比例達5%未及時披露 百億A股公司大股東收監管函
- 2021年11月15日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11月14日,聚光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睿洋科技收到深交所監管函,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動人普渡科技累計減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停止賣出聚光科技股份,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重視上述問題并及時整改。
深交所一紙監管函,直指大股東大幅減持。
11月14日,聚光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睿洋科技收到深交所監管函,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動人普渡科技累計減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達到5%時,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停止賣出聚光科技股份,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重視上述問題并及時整改。
近年來聚光科技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持續減持。公司業績增長持續放緩,今年前三季度凈利潤甚至由盈轉虧,從去年同期4223.81萬元下降至-6126.59萬元,下滑幅度達245.05%。
大股東持續減持
10月27日,聚光科技發布《關于控股股東之一減持公司股份超過1%》公告。公告顯示,控股股東睿洋科技自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共進行過4次減持,累計減持公司股份合計7321544股,占公司總股本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數量后的股份總數的1.65%。其中,2021年10月26日的減持幅度最大,睿洋科技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4440000股,減持比例達1%。此外,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通過三次大宗交易方式及集合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2881544股。
對于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的減持,公司公告強調,本次減持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
正是10月26日的這次大幅減持引發監管關注。深交所監管函中稱,作為聚光科技控股股東,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動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間因主動減持和被動稀釋,合計持有聚光科技股份比例由38.94%減少至33.60%,累計變動5.34%。睿陽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以大宗交易減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為1%,和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累計變動已經達到5%,但是卻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停止賣出聚光科技股份,違反了交易所相關規定。
業績出現下滑
公開資料顯示,聚光科技以高端分析儀器及相關耗材為核心,結合信息化和大數據平臺,配合智能裝備和服務,為環保、實驗室、鋼鐵、石化、應急安全、食品、醫藥、生命科學、新能源、半導體等領域提供創新產品組合和解決方案。
近兩年聚光科技營收增速放緩,年報顯示,2018年-2020年,聚光科技營收分別實現38.25億元、38.96億元、41.01億元,同比增長36.63%、1.85%、5.28%。
2021年前三季度,聚光科技實現營業收入20.87億元,同比下降11.35%,凈虧損6126.59萬元,同比止盈轉虧,去年同期凈利4223.81萬元。其中,第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約7.18億元,同比下降22.82%;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5054萬元。
11月12日收盤,聚光科技股價大漲7.05%,股價達到24元,創近兩年多來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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