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部門加強煤炭先進產能核定 提升安全穩定供應能力
- 2022年06月10日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張軍
提要: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強煤炭先進產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指出,核增產能煤礦要積極承擔電煤增產保供責任,核增產能形成的新增產能必須全部按國家政策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
國家能源局6月9日消息,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強煤炭先進產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指出,核增產能煤礦要積極承擔電煤增產保供責任,核增產能形成的新增產能必須全部按國家政策簽訂電煤中長期合同。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相關核增產能的落地,將提升煤炭安全穩定供應能力。
《通知》要求,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有關規定,生產系統具備增產能力,且符合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基本條件的煤礦,經煤礦認真核算、企業開展全面安全檢查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地方煤礦由省級煤礦生產能力主管部門、中央企業煤礦由集團總部報經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同意,開展先進產能核定工作。
《通知》提出,實事求是確定核增幅度、間隔和剩余服務年限。煤礦核定生產能力后,剩余服務年限應當與煤炭工業設計規范一致,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或者智能化煤礦核定生產能力后的剩余服務年限不得少于10年;已完成資源整合,通過能力核增可達到中型及以上規模的煤礦剩余服務年限不得少于10年;露天煤礦及實施綜合機械化改造或總服務年限達到設計規范要求礦井的剩余服務年限僅作為參考。
記者梳理發現,近期多地相繼明確釋放煤炭優質產能。
6月7日,山西省召開能源領域穩增長促發展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力抓好煤炭增產保供,要按照“三穩三不準”能源保供要求,堅決執行“兩匹配一服從”和“煤八條”,嚴格落實電煤中長期合同價,有序推進產能核增,不斷挖掘增產潛力。
河北省近日發布通知提出,用好國家煤礦產能核增調整政策,對符合增加產能條件的煤礦依規辦理核增產能手續。依法依規加快辦理煤礦采礦權延續手續,在確保安全生產和生態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井工煤礦項目釋放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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