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區業委會成立之惑
- 2025年07月25日來源:中華網
提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近日,武漢新城璟悅城不少居民反映,他們對于小區業委會籌備組的成立過程存在諸多質疑。
首先,居民們對籌備組成立的時間安排感到不解。該小區規模不小,共有2500余戶居民,目前實際入住已達約2376戶。面對如此龐大的業主群體,籌備組從啟動到完成選舉并確定成員班子,整個過程僅僅用了1個月時間。許多居民覺得這個速度是否過于倉促,擔心如此短的時間內能否充分保障廣大業主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其次,籌備組中一名成員夏某的合法性引發了居民們的質疑。據居民反映,夏某存在明顯不符合入選條件的情況。核心爭議點在于,夏某在未經小區全體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其居住的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注冊了一家公司。這一點引起了居民對其是否具備籌備組成員資格的嚴重關切。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同時,該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第六條規定:“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本管理規約外,應當首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書面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居民們對其公司從事的業務范圍也心存疑慮。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涵蓋了家政服務、保潔、護理、母嬰、托育、培訓、婚姻介紹等多個方面。
此外,居民代表覺得其公司成立的時間也頗為蹊蹺,該公司的注冊時間為2025年1月2日,在公司成立后不到2個月,便在業主群內號召成立業委會,這些動作讓人容易引起遐想。
基于以上兩點主要的質疑——籌備組成立過程的倉促以及成員夏某資格的合法性爭議,新城璟悅城的業主代表們呼吁當地的街道、社區相關管理部門能夠介入,對居民的疑惑給予解答